1994年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 364號解釋就宣示,人民具有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的權利,而族群的發展最重要的也在是否擁有媒體近用權,1988年的還我母語大遊行裡,讓母語重返公共領域,是最重要的一項訴求,二十年來,客家的傳播也漸漸的從地下、開放到公辦的族群媒體,接下來我們共同來關心,客家發聲下一步所要面對的挑戰。<我是客家人>
<客家籲聲>

[台大新研所
教授 張錦華]
傳播權基本上是一個文化和社會發展權。

<硬頸打拼尋希望,我講客家話,客家現身>

[台大新研所
教授 張錦華]
你沒有傳播的話,你其實沒有辦法把你的聲音講出來,你沒有辦法讓這個社會認識你。

<1988.12.28資料畫面>
來自全省各地的一萬多名客家同胞,今天下午到立法院請願,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以語言平等為訴求重點的群眾運動。

1988年還我母語大遊行裡,「廣電法限制方言違憲」,斗大的訴求,隨著人群在台北的街頭飄搖,客家運動也正式躍入公共領域。

<資料畫面>
今天走上街頭就是要爭取我們的人格,讓客家節目上電視。

[政大民族系
副教授 彭欽清]
當初還我母語運動,最基本的就是說你要客家電台,客家電視台,要有客家的聲音,這是最重要的。

廣播電視法自1976年頒佈至1993年7月修法前,規定國內廣電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,方言應逐年減少,嚴重限制國內的電視廣播以母語製播的比例,弱勢族群的媒體使用可謂被打壓至最低點。

1994年,寶島客家電台開播,台北的天空不分日夜總算有「客聲」之跡,但由於沒有合法執照,抄台成了家常便飯,因此上千客家鄉親再度來到立法院門口請願,捍衛弱勢族群的發聲權。

[寶島客家電台
創台元老 黃永達]
不准設電台的時代,所以我們是用地下的方式,也沒辦法登記,那時候政府說誰敢出聲,我就用現行犯,因為那時候真的有法律規定,真的不能隨便出聲,(政府)要用現行犯,把你們抓起來,我們一樣不怕,繼續發聲。

幾經抗爭,包括寶島客家電台等,約有4個客語指定用途電台總算被核准籌設,但即便全國有177個廣播頻道,目前約有37個頻道製播1個小時以上不等的客語節目,至今卻仍有高達近190家的地下電台存在,而美濃客家電台也是其一。

<來來來,掌牛郎。>

橫跨高屏十一鄉鎮的六堆,約50個廣播頻道,卻僅三個廣播頻道,每日有少數時段的客語節目,因此當美濃客家電台被政府抄台時,居民便曾發起連署,希望能爭取合法的電台。

[美濃客家電台
劉竭欽]
要變成一個合法性,有一個限定,有限定頻率,要開放多少,所以我們這個新的電台要再申請,很困難。

[客家文化工作者
傅民雄]
我都會聽到很多客家鄉親,開收音機,在那一邊聽一邊工作,這是很好的宣傳,但是我們現在六堆地區或是南部地區,沒有一個客家專屬的廣播電台。

因應這樣的需求,行政院客委會,在今年提出了成立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的構想,希望補足客語廣播普遍性的缺憾。

[行政院客家委員會
主委 黃玉振]
所以中小型功率的電台就受到地形的限制,或是大樓的限制,所以它一定要有全國性的,客家鄉親才有辦法都收到我們客家的廣播。

但全國客家電台的方式能否符合各社區的需要嗎,像美濃客家電台,雖然以非法蓋台及賣藥的方式經營而令人質疑,但由於節目開放美濃社區團體參與製播,和社區產生緊密關係,因此普遍獲得社區的支持。

[美濃國小
老師 李丁村]
call in電台也一樣,都講很大的,都講一些全國性的議題,不是社區的議題,其實我們生活在社區的人,最關心的應該是社區出發,所以每一個社區其實都需要有這個電台。

[中正大學傳播系
主任 羅世宏]
一方面成立全國性的(電台),一方面也要透過更多的經費資源,或是協助他們轉型為地方的公共,區域性的,客家區域性的公共電台。

然而,像寶島客家電台即使成立了14年,但經費缺乏可以說仍是它的宿命,幾乎只能依靠志工的使命感在支撐下去,在現在商業掛帥又競爭激烈的廣播市場中,觀眾在哪裡,經費又在何處,少數族群媒體能否生存著實令人憂心。

[政大廣電系
教授 陳清河]
小功率執照發出來以後,小功率就是社區型電台,但它沒有那個經濟規模,後來也有原住民頻道,發了四個頻道,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存在。

[中正大學傳播系
主任 羅世宏]
政府應該認清一個事實,這樣的族群電台,一定是一個永續的發展,雖然之前有客語指定用途的電台,不過沒有很充足的經費,所以他們可能做得很辛苦,因為他們是在商業的市場,雖然有政府經費的補助,還是做的很辛苦。

<客家的電視台 有人情味的地方>

2003年7月1日客家電視開播,由於是政府挹注辦理經費,經費不再是最大的問題。然而,也由於客家電視至今仍是以標案的方式委託公視基金會辦理,而其媒體自主性,還是經常遭受學者的質疑。

[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
董事長 管中祥]
我們看到有族群頻道的出現,我們其實應該感到高興,就是說,它其實是一個進步的象徵,可是我們要感到憂心就是我們現在的族群頻道,嚴格來講它是政府電視。

[行政院客家委員會
主委 黃玉振]
一方面照預算的執行或是契約的管理,客家委員會一定要管理,要監督,但是這樣的管理監督,媒體就沒有了自主權,但是我如果完全沒有管,沒有去監督,監察院或是審計部又會講,你這個預算我無法幫你核銷,因為你沒有監督。

依照政府的預算法或審計法等,行政院客委會有權也有責,進行驗收,這卻與廣電三法,產生了矛盾的問題。

而未來成立的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,會不會再度陷入這個泥沼呢,行政院客委會就在今年提出了客家基本法草案,在第15條明定,政府應保障客家傳播及媒體近用權,辦理及評鑑客家電視及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。

[公共電視基金會
董事長 鄭同僚]
新的這樣客家基本法,卻是把政府的辦理與評鑑直接寫入條文裡面,政府在這過程裡面有很多可以影響的空間,我覺得它基本上違反公視法裡面講的獨立自主精神。

[行政院客家委員會
主委 黃玉振]
所以訂那個(客家基本法)就是要保障客家電視的自主,它(評鑑)是一個獨立客觀的第三者,由客家的領袖,意見領袖或客家的負責人,客家社團的負責人,或是學者,大家組一個公正的委員會,來協助客家電視自主,就黨政軍不要放進去這樣的方式。

[中正大學傳播系
主任 羅世宏]
客家委員會還有包括社會上的任何人,可以評鑑它,不過沒有權利編列它的預算,沒有權利用合約的方式來對它下指導棋,或是試圖影響它的表現或內容。

[政大民族系
副教授 彭欽清]
評鑑也一樣,到時候它說這是專家學者的評鑑,這政府或者是政黨會介入嗎,我是很怕,不管是什麼政黨,我政府的政策講得很好聽,我政府就會補助你多一點錢,你如果講我壞話,你如果是批評我,我就補助少一點。

很顯然的,除了法條的精神外,預算如何獨立也深深影響未來客家電視的發展。
為了實現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承諾,媒體改革組織更呼籲應比照公視基金會的模式,明定客家電視等族群媒體預算由政府捐贈,並維護其經營應獨立自主,不受干涉,從根本來解決。

[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
董事長 管中祥]
在這種(客家)基本法裡頭,可以談到客委會或主管機關有義務去協助一個頻道的成立,但是不涉入頻道的管理和經營,把這個法源是定清楚的,然後納入到公廣集團,在這個公廣集團的法規設計上面,怎麼讓客家頻道或是客語的節目有它的自主性,有它的主體性。

[行政院客家委員會
主委 黃玉振]
未來客家電視台的預算,不是編在客家委員會,它是成立一個基金會,經費自主下去,它自己有權利,這是長期對媒體要成長、要自主、要發展、要長久這樣才是正確的路。

擁有獨立自主的單一族群媒體,可以為族群發聲,是多元社會發展進步的開始,但下一步呢?

[台大新研所
教授 張錦華]
商業媒體裡面應該要有多樣性的展現,就是不能把弱勢族群窄化成單一的面向。

打開電視一百多個頻道,客家的露出,可以說是少之又少,甚至無線四台每日半小時的客語新聞也已停播,窄化的傳播媒介成為客家運動的一大瓶頸,面對此困境,行政院客委會提出用獎勵或合作的政策,在各大電視台裡,製播短則的客家節目。

但這樣畢竟是治標不治本,當預算執行完畢後,該節目也就停播了,要如何讓商業媒體願意製播少數族群的節目,修法也許是一個可行的途徑。

[行政院客家委員會
主委 黃玉振]
無論是無線台或是商業台,它們對我們客家族群很不友善,因為客家鄉親有5百萬人,怎麼會沒有客家節目,但是你去拜託它,它不會理你,所以廣電法來修改比較正確。

[中正大學傳播系
主任 羅世宏]
政府應該在廣電法,廣電三法去規定所有的電視台都有責任去播出客家的節目,不管是自己製作,或是和公共電視、客家電視買節目。

<客家現身,客家籲聲>

從限制、抗爭、開放、再到族群媒體的公辦與自主,還我母語運動20年來的成果可以說豐碩而進步,但是在客家電視成立後,大眾媒體中反而快看不到客家,卻是不爭的事實,未來如何透過修改廣電法,規定商業媒體盡到社會責任,製播多元族群節目,將是接下來20年的客家運動所要面對的挑戰。

採訪/撰稿 陳君明
攝影/剪輯 洪炎山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客家新聞雜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