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目前有六百多處古蹟,八百多處歷史建築,被法令保障著,卻不見得受到重視,而且也依然存在一些問題;還有更多充滿歷史、藝術價值的老屋,受到天候與歲月的侵蝕,有些還因為商業利益、都市計畫等人為因素,遭受無情地摧毀。老屋不僅滿布歲月的痕跡,似乎也隨著原屋主的凋零,以及後代管理不善,而成了斷垣殘壁。擁有豐富建築藝術和人文價值的老屋,就這樣走入歷史,實在令人感到惋惜。

[台北市中山社區大學
講師 姚其中]
它(古屋)就是歷史的見證者,見證先民在這塊土地這個區域開發,他們一些生活的方式,生活的行為,或者說是,手工藝的水準,或者有時候還是可以表現當地的一個治安環境,所以這個古厝是一個忠實的歷史見證者,你不保存這些古厝的話,對於歷史的這種詮釋的證據力就比較薄弱一點。

[樹德科大建環系
講師 吳奕德]
五十年以後 一百年以後,或是說三百年以後,這種夥房屋你還看得到嗎,現在沒有把它留下來,三百年以後可能就看不到了,所以我們有保存我們的文化,絕對不能說,現在還那麼多這很普通的東西,不值得我們保存,這種觀念一定是不對的。

雖然保存老屋,對於延續文化生命和意義有其重要性,但受到氣候的影響,脆弱的老屋常常難以抵擋。

[文史工作者
康諾錫]
它(古屋)天天在陽光下曬太陽,屋瓦不會壞嗎上面的捲簷也會壞啊,那還有木頭久會腐爛啊,受過風雨潮濕,如果你不好好的保護它的話,它風雨潮濕久了、侵蝕了,白蟻侵入了,那屋樑腐朽了,然後屋瓦就塌下來了,那漏水了,整個房子就完蛋了。

[台北市中山社區大學
講師 姚其中]
先天上來講的話,台灣的古厝保存,就居於不利的地位,因為台灣很多颱風,地震,戰爭,所以呢,古厝經常都是命大的建築物,它們躲過這些天災人禍。

沒錯,頻繁的地震和颱風,的確是毀損老屋的殺手之一,但只要保存有方,老屋並不是只有凋零一途。

[樹德科大建環系
講師 吳奕德]
夥房屋在整修的時候,可以用現代的技術來改良它,加一點水泥在裡面也好,加一點鐵條在裡面,也可以補強它,不是說舊的東西就很難保存。

雖然「人定勝天」這句話並不是鐵律,但多少可以為,長年受風吹日曬雨淋的老屋延長壽命。而很多時候,人才是左右老屋命運的關鍵。

[文史工作者
康諾錫]
他(屋主)為了有可以賣房子、可以賺錢,他可以建一個大房子,就是賣給建設公司然後建大樓,然後他就可以分一點啊。經常我們就碰到一些族人,他就說,現在的老房子大部分都有很多家族的持分,比如說有六房啊或是十房啊,那他們某一房大多數的人說我要拆,那老房子也沒有辦法留。

[台北市中山社區大學
講師 姚其中]
碰到都市計畫,這些老房子,經常就是被拆遷、改建,還有這些經濟的利益,所以呢,一般越是都市化的地區,古厝存留的成功率越低。

當都市發展與老屋保存,硬生生在拉扯時,就算政府有心保護,後代子孫的想法,常常決定了老屋的命運。

[文建會古蹟歷建科
科長 汪佳政]
那古厝大概都是沿習很多代,那產權糾紛比較多,也不是說糾紛啦,也就是說,大家各自各自有各自的發展,子孫有各自的發展以後,那共有的部分就沒有心力去維護,那(政府)要維護的時候要請他們蓋章,或者是要請他們出資的時候很難,那這個在法律上的保障,我們政府機關不能隨便去民眾的權利嘛,說 好我要去幫你做這個維護,也要你有同意書才可以啊,總不能說我大剌剌地跑到你家說,我現在有一筆錢要幫你做整修,那你沒有任何的程序一個同意書,那我們就沒辦法。

即使政府出資修復老屋,但以現行的法令而言,其實還是存在著管理的問題。

[文建會古蹟歷建科
科長 汪佳政]
指定古蹟,你任何的動作要經過主管機關的同意 審查,所以他們大概不至於隨便去動它,但是一個情況就是沒人管,那沒人管理維護,可能我們就會回到一個問題就是,我政府十年前九二一地震修復完成的,三年、四年後開始漏水,開始蟲蟻的這個問題又出來了,也許再過兩年又要重新再修復一次。

將老屋列入古蹟或歷史建築,依然存在盲點;沒有列入的,許多又成為利益下的犧牲品。難道台灣老屋的保存,就這樣走入死胡同嗎?其實有些例子可以作為參考。

2001年,高鐵沿線各車站規劃特定區,新竹竹北的新瓦屋,和鄰近的六家地區,都被納入都市計畫範圍內,成為公園預定地。在居民和有志之士力爭下,2005年,內政部核定新瓦屋為客家文化保存區。隔年,客委會台灣客家文化籌備處進駐執行聚落保存。

[竹北新瓦屋花鼓協會
總幹事 林保煙]
大家看到全部徵收掉,老東西、以前的田啦,夥房屋啦、伯公會不見,剩下就看到這新瓦屋比較完整,比較有規模。我們新瓦屋的住戶,大家還有社區的理事長就跟縣政府去申請,去和(縣政府)陳情讓它保留下來,當下如果不保存下來以後絕對看不到,看不到客家的文化客家建築的東西。

都市計畫遇到老屋保存,這個難解的問題時,新瓦屋的模式,找到了令各方都滿意的答案,也讓林家聚落的文化,得以在大樓林立下,繼續述說著它存在的意義。

[竹北新瓦屋花鼓協會
總幹事 林保煙]
(第一)就是說,新瓦屋留下來(可以讓)客家文化傳承,第二點,這留下來六家庄的人,不只六家庄,將屋子整理起來,全新竹、全台灣的人都可以來這邊觀賞,客家文化的東西,這最簡單的,泥磚屋、紅磚屋,也有太陽能的也有千萬豪宅,有五、六種建築在這裡。我看過那麼多的(客家)文化園區,全部都用現代化的東西,現在化的建築,裡面放些老照片、老古董,那就叫做客家文化,我覺得那不好、那不對,我就覺得新瓦屋這邊才是真正的客家文化。

這裡是台北市難得的傳統街道迪化街,沿路的街屋和洋樓,常常吸引觀光客和文化人士前來探訪。為了保存這些建築特色和歷史風貌,早在2000年,公部門就引進「容積率移轉制度」。

[文建會古蹟歷建科
科長 汪佳政]
容積率移轉的意思是說,我這個建築物本身,我本來法規可以讓你蓋比如說可以蓋十層樓,十層樓換算的話,也許它一百坪來看,它十層樓可以蓋一千坪,那假設容積率是一千坪,這一千坪我同意你,移轉到別的地方蓋。你原來可以有多少價值,我讓你移到這個地方(他處),那你移過來以後呢,你的錢拿到了,你這個地方(原址)原則上就要無償捐贈給政府機關。

[台北市中山社區大學
講師 姚其中]
文明國家都是用這樣的方式,提供這樣的一個誘因,你為了台灣這塊土地,保存著一個老房子,相對地你的權益不會受損,那如果這個區域,因為有一個老房子保存下來,地方上的人文景觀,也會有互利的效果,彼此營造一個雙贏的空間。

雖然容積率移轉制度,得以讓老屋有法令的保障,但缺點是,無法在台灣各地都這樣實施。

[台北市中山社區大學
講師 姚其中]
容積率移轉辦法,是在有實施都市計畫的區域,可以獲得這樣的保存,那在台灣有很多的縣市,古蹟、很多地方它是在農業區。它沒有辦法像台北市,可以那麼容易獲得一種容積率的移轉,可能就是在,非都市計畫區的一些老房子的一種保存的立法,是不是來加速考量。

[文建會古蹟歷建科
科長 汪佳政]
政府在這方面有想要盡一些心力啦,那至於其他更實際的部分也許我們會來慢慢思考,包括他們最近提到說,我(民眾)修復古蹟這個錢可不可以抵減這個所得稅,或者抵減其他的稅捐,那這個部分我覺得是可以考慮的。

以公權力將具有意義的建築,列為古蹟或歷史建築來保障,看似老屋保存的好辦法,但必須回歸一個基本面,就是政府的法令是否完備。

[文建會古蹟歷建科
科長 汪佳政]
早期是一、二、三級古蹟,那一、二、三級古蹟全部由中央,內政部來定來指定,那指定後就是內政部(撥款)補助,全額來補助(修復)。後來新的文資法以後它改了,它改了一個叫國定古蹟,一個叫做縣市定古蹟,一個是歷史建築,那國定古蹟的主管機關是文建會這邊,那縣市定古蹟跟歷史建築的主管機關,是縣市政府。

權責機關細分了,但中央的預算沒有增加,地方政府的心態也沒有改變,問題依然存在。

[文建會古蹟歷建科
科長 汪佳政]
早期沒有歷史建築,(只有)一 二 三級(古蹟),它機乎這個文資法94年公布施行,可以指定登陸歷史建築的時候,它膨脹了一倍,(原先)六百多處的古蹟,但是歷史建築有八百多處,這八百多處都要中央也跟著來補助的話,那個財源被稀釋掉了,那再來就是我們這個,中央政府在這一方面的古蹟修復的經費,目前來說,可以比較直接來說,就是它並沒有成長,就從十年前到現在沒有成長。他們(縣市政府)就是,我古蹟列進來,我以前就是中央給錢,我現在還是要中央給錢。很多(地方)文化局跟我們反應,他們要編預算的時候,縣市首長不同意,或是裁處單位不同意,他說你去跟中央拿錢,再來編配合款。地方政府報上來的一百多件案子裡面,我們可能核給他們二十個案子,剩下的八十案再排第二年,(接著)再繼續排。

[台北市中山社區大學
講師 姚其中]
政府可以做的一件事情,就是一種教育,教育房屋所有權人,教育地方的民眾,教育地方的政府,這些老房子,它們都不是一個,妨礙都市發展的絆腳石,是一些破爛老舊的東西,它們自有它們存在的價值。

台灣目前有六百多處古蹟,八百多處歷史建築,被法令保障著,卻不見得受到重視;還有更多充滿歷史、藝術價值的老屋,在時間、天候和種種人為因素之下,岌岌可危。因此,各方觀念的異中求同,法令規範的周延等等,似乎已是刻不容緩的嚴肅課題,然而這些全都取決於,我們對歷史的態度。

採訪/撰稿 羅弘昇
攝影/剪輯 徐偉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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