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年前發生在新竹市,震驚社會的陸正綁架勒贖案,隔年1988年邱和順被控犯下,陸正案和柯洪玉蘭殺人案!陸正案,也稱邱和順案,是台灣司法史上全程羈押期間最長的刑事案件。多年來經過更十一審,法院判決邱和順死刑定讞,但是本案中疑似有刑求的自白書和眾多疑點,去年10月我國第一屆模擬亞洲人權法院,選定邱和順案為中華民國(台灣)首宗審理案件,並宣判本案有司法瑕疵,時至今天,邱和順遭到關押31年,但是如果真的獲得冤獄平反,那國家司法又該如何面對受害家屬?


 

 

2019年7月,死刑定讞的邱和順,控訴中華民國政府,審理過程違反國際人權公約,成為我國第一屆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的第一案。

邱和順他是1960年生的,所以到現在他已經59歲了。

[廢死聯盟 法務主任
林慈偉]
那他是我們,所有的台灣的死刑犯,目前的死刑犯裡頭,年齡算是比較長的。

到台北看守所的接見室,填寫寄物單,人權團體定期轉交零用金,給編號7026的邱和順,定期探視他,也會書信往來,二三十年來,從未斷過。

又是中秋佳節,這是我要度過,第31個中秋節了,哈哈,真是奇異恩典。

[廢死聯盟 法務主任
林慈偉]
59歲的他大概花了,31年的時間在看守所裡頭,所以他人生大半輩子,就是在看守所裡頭,在1點多坪的那個空間。我印象超深刻的,我第一次去見他,他後來就開始說,他就說要唱歌給我聽,唱了華語還有台語各一首,而且都是他自己編的曲,就在那邊唱。那後來我才知道說,原來在監所裡頭,是不可以唱歌的。

黑牢,難見天日的生活,陰鬱、絕望交雜,邱和順當年和其他11名共犯,被控犯下陸正和柯洪玉蘭命案,接受檢警羈押調查。

[廢死聯盟 法務主任
林慈偉]
到底是什麼一直在撐著他,可能就是自己有冤,這個力量想要平冤,平反這股力量在撐著他。

[紀錄片影片提供 司改會、紀錄片導演賀照緹]
全案最後依照288份自白書,在隔年宣判邱和順死刑。但是問題來了,不僅查扣的重要證物遺失了,自白書也被質疑是刑求取得的。

[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系 教授
廖有祿]
法院已經確認了,有幾位同仁是有逼供的情況。那不過這10幾個嫌犯,不是每一個嫌犯都有被逼供,所以我剛剛提到說,有一些沒有逼供的那個供詞,應該還是可信的。

[邱和順委任律師
尤伯祥]
照警方的那個說法,大概只要你前後都講說,人是我殺的就好了,其他的細節上的出入,其他的犯罪情節上所述的出入,都不重要。

但是除了口供之外,警方根據被告口供內容,奔波了8個地點,都沒有找到陸正的遺體。而重要的勒贖電話,經過聲紋比對之後相似度不高,錄音帶更已經在各個司法單位移送過程遺失。

[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系 教授
廖有祿]
已經呈給那個檢察官,檢察官起訴然後法院再判,來來回回,過程中錄音帶遺失了。三十年前那個聲紋比對,跟現在來說,那個差距滿遠的,所以這些證據基本上,都這個就是沒有找到一個,非常確切的證據來證明這個。所以最後都是,主要是靠那個嫌犯的自白。

邱和順的委任律師,指出這些描述案情的自白,仍不足以證明邱和順確實涉案,包含他供稱擄人當天,是看到陸正坐轎車去學校而鎖定他,但陸爸爸卻說,那天陸正明明是搭公車上學。

[邱和順委任律師
尤伯祥]
怎麼挑選上犯案對象,這其實是一個擄人勒贖案件裡面,最重要的細節、犯罪細節。在這點講錯了,這個就是所謂的曝露出,對於真實案情的無知。

檢警和律師團,對於被告是否知道案情細節,抱持不同意見,卻少了證物來比對、作為佐證。但是,看在受害家屬眼裡,被告第一時間的自白,就是最接近事實的真相。

(我爸)他說警察沒有必要,去編一個這麼複雜的故事,來為了要讓它結案。

陸正的弟弟陸定,在綁架事件的隔年出生。小時候家裡不曾對他提起哥哥的事,直到陸定讀國小的時候,老師有一次不小心說溜嘴。

[陸正弟弟
陸 定]
我是一直到小三的時候,有一天,有老師不小心誤喊我陸正,然後我才去問說,為什麼有人叫我陸正。

雖然陸家父母,當時只對小小年紀的陸定,略為提到哥哥被綁架撕票、不在了,不願詳談這件往事。但是陸爸爸珍藏的相簿裡,卻仔仔細細記錄了,一家人的生活點滴,和事件發生後的轉變。

好,你可以看到這本後面,就全部都是空白。

下一本相簿,陸爸爸拍下了,警方調查和搜索的經過。全程緊跟,就是為了要找出,兒子的下落和案件的真相。

[陸正弟弟
陸 定]
(我爸)他其實很清楚一件事情就是,那個時候警察可能會亂抓人,就是他為了要草草結案。我們對整個司法還有警察體制,我們都是不信任的。

指著「應該」是棄屍地點的海邊,會說「應該」,是因為陸正的屍體,至今沒被找到過。

[陸正弟弟
陸 定]
你拖著一個屍體,然後你要走走走走走,走到浪,水夠多的地方,他才會跟著浪走。這段距離很遠,所以你會注意到水線在這裡。這意思是說我在這邊結束之後,我走過來我丟。我如果是警察的話,我不會去查潮汐帶,我就直接說在叢林裡面,把人殺了之後,就直接再把他,丟到海裡面去就好了。

這些案情細節,是陸爸爸相信被告犯案的關鍵。而警方一開始,甚至不曾發現陸正近視,所以在被告供稱的犯案地點,找到一個書包裡面有眼鏡時,警方表現出來的驚訝,也讓陸爸爸確信,被告比警方知道更多細節。

[陸正弟弟
陸 定]
警察很緊張地打電話過來說,那個他說其中一個證物,就是那個他怎麼會,他說對啊那個人不是他殺的,因為那個人有戴眼鏡,他說這個小孩子有戴眼鏡,所以人絕對不是他殺的。我父親就直接跟他講說,我兒子有戴眼鏡。

不僅陸爸爸透露出,對檢警司法調查的不信任,連邱和順的律師團,也認為辦案過程過於草率,忽略被告的不在場證明,和其他可能的重要線索。

[邱和順委任律師
尤伯祥]
好像更一審的時候,在新竹地區有一個古井裡面,找到一個小孩子的屍體。那個小孩子很明顯是被他殺的,因為他的那個腳踝上綁了一個啞鈴。警局跟那個新竹地檢署的檢察官,卻很草率地用無名屍的方式,把這個案子給處理掉,根本沒有去調查這孩子怎麼死的。但是那個孩子年齡跟陸正差不多,如果陸正還活著的話,就是那個小孩子的年齡。

過去有一段時間,陸家都會帶著,陸正的相片和鮮花,來到海邊為他上香。

[聲音來源
陸正弟弟
陸 定]
(爸爸)他給我的很哲學,他說工作不要緊,如果公司真的不行的話,他走了就公司結束就算了,但真正最重要的是家人跟,就是自己的生活和身體這樣。

事件過後才出生的陸定,現在接手經營家裡的工廠,而陸爸爸給陸定的叮嚀,是要他以家人和生活為重。陸定也坦白說,面對家裡這段沈重的過去,自己更像個第三方,能同時看到親人和被告家屬的煎熬。

[畫面提供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]
[陸正弟弟
陸 定]
從我父親的眼中,你會看到都是痛苦和恐懼,就像我從被告家屬眼中看到的一樣。這(過程)非常痛苦,我必須承認。

經過法院更十一審,邱和順在2011年判處死刑定讞,直到8年後的2019年10月,第一屆模擬亞洲人權法院,對邱和順案做出判決、建議重審,而陸定則受邀發言,講出受害家屬的心聲。

[陸正弟弟
陸 定]
我今天還給了,邱和順家屬的正義,好,那被害者家屬的正義呢?加害者、被害者,他們家屬的正義呢?你這個兩個都必須要顧到,因為如果你只顧其中一個,那代表我的被犧牲掉了,我沒有交代了。

[邱和順委任律師
尤伯祥]
我相信犯罪(和冤獄),這兩個被害人,彼此不是對立的。以犯罪的被害人來講的話,他們絕對不會希望說,有一個人,因為侵害他的那個犯罪被冤屈,同時也受苦。

模擬人權法院裡,看似傾向邱和順的判決,在律師的眼中,卻有不同的意義。

[邱和順委任律師
尤伯祥]
在這種情況之下,必須要讓那個犯罪被害人,尋求真相跟司法救濟的權利,先退居到第二位,我指的單純是就司法程序來講。因為司法弄錯了一些事情,冤屈了人家,司法趕快要做的事情,第一個當然就是要,把這個過錯給更正。但是司法是國家的一部分,國家對於這些犯罪被害人的責任,不會因為這樣子就不見了、就減免了,所以國家還是有義務要,把真相盡量地追查出來,給這些犯罪被害人。

陸正也承認,每一次重提案件,對陸家都是再一次傷害,但也很希望能重新檢視,並改進司法體制,讓未來都不要有人再因此受害。

[陸正弟弟
陸 定]
我希望看到進步,就是我們的司法系統要進步,然後還有另外一個,更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,我們的社會機制,你要想辦法在某種程度上,我們有沒有辦法減少,就是這一類潛在的這些危險,讓它把它給降下來。

可以幫忙連署邱和順,邱和順是一位死刑犯。

司法改革基金會、廢死聯盟等等,多個人權團體在國內外,發起聲援邱和順的行動,也獲得不少響應。但是司改團體,也因為已經對司法平反感到絕望,才轉而尋求總統特赦的可能。

[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專員
張 馳]
因為他在看守所裡面的,身體狀況非常非常地糟糕。他現在有心臟病、皮膚病,低血壓這種問題,所以我們現在主要是針對,他的身體狀況,以及他的無辜的這件事情,請求總統特赦他。

[邱和順委任律師
尤伯祥]
根據監察院的調查結果,提再審都被駁掉,很簡單地就被駁掉。檢察總長也認為,這個案子是有冤屈的,所以檢察總長,幫我們提了非常上訴,也被最高法院駁掉。目前有3個釋憲申請案,在大法官手上,一進去就放了2年,到現在也沒有下文,我們對司法已經失去了希望,就這個案件來講。

面對爭訟長達32年的冤獄疑雲,司法天平的兩端,承載的是真凶獲得應有制裁,受害者的正義被伸張。所謂的司法正義應該是,誰都不該被冤枉、被縱放,也不能被漠視不深究。

採訪/撰稿 蘇韋宣
攝影/剪輯 徐榮駿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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