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大埔張藥房,五月確定要原地重建,不過強行拆屋的爭議卻仍是一樁接著一樁。今天要來看的例子在南投草屯。為了改善富林路的交通,草屯都市計畫中將新闢28號道路,全長600公尺,但必須徵收大約1.48公頃的私有地,這包括79名地主的72筆土地,同時道路臨著住宅區,居民認為有安全之虞,住戶也自組自救會。其實這條28號道路是民國87年就規畫的,民國98年國道六號開通,許多在地鄉親,甚至連對交通狀況瞭若指掌的草屯分局都說,開闢這條道路對交通幾乎沒什麼幫助,鄉親說,實在不懂公益性、必要性和急迫性在哪。
整個和解的內容,最核心的根本就是能夠還地,然後另外就是能夠在原來的土地上,然後該把房子蓋回來的,就把房子蓋回來 那重建蓋房子的這個費用,也是包括在內。

[內政部 部長
葉俊榮右)
今年5月,內政部才拍板要原地重建張藥房,而位在南投縣草屯鎮的居民卻正為家園請命。

為了改善富林路一段和虎山路交會處的交通瓶頸,同時為了闢建一條往來南投市區和中興新村的捷徑,草屯鎮公所將依照「草屯鎮都市計畫」,新闢28號道路。

[草屯鎮 鎮長
洪國浩]
因為這個車輛滿多的,包括草屯地區的路東,將近有五個,五、六個里,以及國姓鄉,一些鄉民從這邊呢,要往中興新村或南投,都是一定要走這條比較捷徑的道路,那當然基於這樣子所以,這個尤其是上下班都會塞車。在92年就規畫,增劃一條28號道路。

[草屯分局五組 組長
林其堂]
如果開通的話虎山路的,車流一定會更多啊,但是它會更多就會,同樣是,也是那些車子啊,那太平路就比較少人走,我們現在有3條,縱向的就是虎山路、太平路、跟成功路,(所以車就這麼多),對,(那只是看我走哪一條),對,(有沒有其實),沒什麼差別,除非,老實說,除非中興新村,又復活起來才會。

全長600公尺的28號道路,道路面積將近6成都是私有地,預計將徵收大約1.48公頃土地,反草屯28號道路徵收自救會表示,新闢道路是浪費公帑。

[自救會 成員
沈志文]
10部車子8部以上是直走,往中興新村,往太平路方向,或是往左,往左往虎山路方向,一部左右是才會往草屯方向,你說花了2億7000萬,只是讓1、2兩部車經過市區,你這樣是不是有一點浪費。

[反草屯28號道路徵收自救會 會長
林坤旺]
南投警察局它說的,交通流量,就是虎山路為市區主要道路,交通流量遠遠大於富林路,故不宜再調整為。

[自救會 成員
李登傳]
它現在是,也是兩線道,截彎取直它的,它的那個出口還是在虎山路,虎山路,出口還是在虎山路,(28號道路)跟富林路相差60公尺,兩個出口,它這樣子有比較便捷嗎?

本來的富林路它通到草溪路,草溪路就上了3號高速公路,它還有到就是虎山路,太平路是經過市區。

拿出路線圖,反草屯28號道路徵收自救會會長林坤旺表示,草屯鎮目前的交通網就已經很周全,新闢道路跟本是畫蛇添足。
6、
反草屯28號道路徵收自救會 會長
林坤旺]
這一條富林路,它一直連接到14號道路,14號道路是到埔里的,那我們目前這裡14號道路,它接下來到這邊就接中興路,中興路就會接到這個是虎山路,太平路接3號高速公路,這是很完整的一條道路。

因為6號高速公路開通以後呢,這個14號道路是,沒落了,很少車輛啦,所以草屯鎮公所,它說的是,這裡車輛擁擠,這個是睜眼說瞎話啦,這條路根本就沒有甚麼車輛啦。

自救會表示,28號道路是民國87年規畫的,民國98年國道六開通之後,原來車水馬龍的台14線,也就是過去往來台中和日月潭的中潭公路,早已沒落多年了,增闢道路早已經沒有當年的必要性了。

[草屯分局五組 組長
林其堂]
原本國六沒通的話,整條台14線往日月潭方向,全部都是,只要假日就是塞車,那附近居民要回家都很難,尤其是過年期間他們想要回家,(那像現在呢),現在一路暢通,車子很少。

既然是車少人稀又怎麼會塞車呢?而根據草屯分局表示,富林路和虎山路原因是出在,違停。

[草屯分局五組 組長
林其堂]
我們也在那個路口都畫設紅線,禁止停車,但因為那邊有一個賣場,全聯的卸貨車都是違停,民眾購物習慣都是違停,如果可以加強宣導民眾不要在那邊違停,就不會造成那邊的塞車。

[南投縣工務處 處長
陳錫梧]
其實我們每一條道路在開闢前,都要做一個交通的改善,不能改善以後,才會去拓寬,或是變更道路,我想草屯鎮公所在101年做這個計畫的時候,應該已經做了很多的交通改善,而沒有達到,沒有辦法達到預期效果,才會去拓寬或變更道路啦。所以這一部分應該,草屯鎮公所它們已經有相當的數據去說服營建署,那個內政部來同意開這條路啦。

[聲音來源
反草屯28號道路徵收自救會 會長
林坤旺]
(7月28號)我們自己去統計,目前的車輛狀況,是早上7:30到8:30的,我們往市區的就是,富林路要往市區的車輛80輛,要往這個是中興新村的,左轉到中興新村的是445輛,那我們在下班的時段呢,它就是往市區的,富林路往市區的是86輛,但是要往中興新村的才只有206輛。

為了證實富林路人車稀少的現況,自救會實測上下班時段的車流量,指責鎮公所在開路計畫中,有關交通流量統計的數據,用的是98年舊資料。

對於車流量的質疑,草屯鎮公所回應,目前仍在統計中,於是我們實際拍攝虎山路下班車流,發現幾乎只要停等一個紅燈,就能通過路口。

[草屯分局五組 組長
林其堂]
在我們鄉下,就等兩個紅綠燈(過不了),他就認為他是塞車了,不像是都會型都那麼長,他一個紅綠燈過不了他就說,這樣是塞車了。

車流量的數據尚未統計完成,開路拆屋卻已經確定了,草屯鎮 鎮長表示,開路是為了公共利益,除了紓解交通之外,能夠減少事故和死亡車禍,一切就值得了。

[草屯鎮 鎮長
洪國浩]
這個部分是已經10幾年來,大家一直在建議,你這條道路為什麼不趕快來拓寬,讓減少這個交通事故的發生,我想有很多的警察單位提供給我們的交通事故以及死亡的,那這一個我們再不做,這個就變成我們失職。

[草屯分局五組 組長
林其堂]
(它的交通事故的量,會是排名很前面嗎)?不會,它還不在我們的10大易肇事路段的之中,那一個路段是很少,只有,這幾年只有2件死亡車禍,還有1件把電線桿路燈撞斷,(是道路的原因嗎)?一件是酒後駕車,那是沒辦法的,一件是機車,因為道路,下雨天緊急煞車啊。

前面是660巷的路,後面就是河流所以我們這後面的家園很安靜,也不會遭小偷,什麼都不會就很方便,很安靜非常適合居住。

自救會表示,塞車和車禍幾乎都是人為造成的,應該從交通執法和宣導守法來著手,怎麼反而是開路導入更多的車輛?民眾也擔憂路變寬了,大型車進入市區,影響居住安全。

[反草屯28號道路徵收自救會 會長
林坤旺]
你看看嘛,現在就是下班的,5點的時候,下班的時候有車輛嗎?如果沒有車輛,為什麼還要再開一條28,就是再開28號道路,來損壞我們的家園,來把這個是552號的合法建築,全部的拆除,再把我們的庭院全部去把它,去把它破壞掉呢?你如果再把它擴大,連大車輛,連大型,什麼大型的車輛都到這邊來。

[南投縣工務處 處長
陳錫梧]
以這個28道路的路寬它是18公尺,18公尺是在我們的定義上,它是聯外道路啊,是主要道路,所以它必須要是提供大型車輛行走的,所以,以公所的規畫這條道路就是以後提供,虎山路與台14線最佳的一個聯絡道路,之間的聯絡道路,所以這個以後是會通行大型車的,才會這樣的考量,假如說我們以後這條路不做大型車的考量的話,就不需要再改善了,所以就沒有變更的必要。

無論有沒有開通的必要,計畫已經在101年核定通過了,但協助自救會打官司的柯劭臻律師表示==cg in==民國99年,縣政府在「變更草屯都市計畫」中,原來計畫是將28號公路規畫為30米道路,但民國100年內政部都委會,減縮為15米,同時以不拆除既有建築為原則。

[自救會 律師
柯劭臻]
從92年送件,一直到100年內政部通過,內政部通過的那一次的那個審議紀錄裡面已經講得非常清楚,這個28號道路從30米變成15米,而且呢,它有限說,這個15米,是不可以拆到既存社區,因為這裡的確已經有很多的社區已經建築好,包括,目前這個660巷這個,這個新生道路。

[南投縣工務處 處長
陳錫梧]
一般來講啦,我們在開新路都是盡量,避開現有房子啦,就是以不拆房子為一個原則啦,當然要做到每一個人的土地都一人一半,當然不可能啦,所以原則上就是以避開拆房子為主。

如果它按照標準的30米,再從這邊各切7.5米,我的房子,不會被拆,就算是被拆我也認了,(而且這個傷害比較小對不對)會小,而且我也不會去抗爭。

自救會表示,如果非要開路也應該以原計畫的道路中心線為基準,兩側各拓寬7.5米,才符合比例原則,直批鎮公所執意單邊拓寬強拆民宅。

[反草屯28號道路徵收自救會 會長
林坤旺]
草屯鎮公所它是從這裡,開始15米,那當然就拆到我的房子了,那對面那邊呢,一米都,一吋都沒有徵收,這就很不公平了嘛,如果它是從,按照它的中心點,它原來的所說的中心點一邊各縮7。5米,我的房子也不會被拆到。

[草屯鎮 鎮長
洪國浩]
如果你又往旁邊移,旁邊也有意見,因為那邊都是私有地,比較多,公有地很少,那麼,像後面那一段它有一些都是違章。它的建築物的後面呢,有一些興建,這個廚房啦等等啦,那這一些它本來也是,就是農業區嘛。那他們也建議說要往北移,那往北移是虎山溝。

看著房子後面一大片的空地,自救會長林坤旺無奈的表示,幾次向鎮長陳情,希望道路能夠向北偏移,以徵地不拆屋為原則,將衝擊降到最小,但是得到的回應卻是。

[草屯鎮 鎮長
洪國浩]
這一個道路系統它本身不是說,欸,誰的土地在這邊,或者它本身是合法就不可以過,那這樣子的話,我想,全國的所有道路就彎來彎去的。

同時鎮長強調,拆的都是違建。但自救會表示,拆違建和開路是兩件事,不能混為一談,何況社區的房子都是民國87年以前蓋的。

[草屯鎮 鎮長
洪國浩]
道路呢它本身,也是由內政部營建署來開闢,那前置作業就是土地徵收,由公所來做。

[反草屯28號道路徵收自救會 會長
林坤旺]
草屯鎮公所,它現在講說我們這一邊都是違建,我自己的土地,我有增建,一部分增建,但是其他的,其他的住戶,他沒有增建,因為他沒有,921以後他們的房子沒有受損,所以他沒有改建的問題,所以它就沒有增建的問題,你怎麼可以用一個,一竿子就說,他們全部都是增建,我要把它打掉。

[自救會 律師
柯劭臻]
違不違建,應該是以建築主管機關來,來排拆嘛,因為我們台灣其實有很多,都是在87年蓋好的房子,這些都是所謂的列管不列拆,既然是列管不列拆的房子,你今天建築主管機關你要來拆OK,我讓你排拆,而不是你用強制徵收的手段,來硬開一條路把我的房子切過去。

[草屯鎮 鎮長
洪國浩]
所以都市計畫的路線不是行政單位定出來了,所以這個要澄清,我沒有這麼大的權力,縣政府也沒有那麼大的權力,內政部的這些單位也沒那麼大的權力,而是各級都委會的委員。

[南投縣工務處 處長
陳錫梧]
都市計畫是由公所擬定,然後由,到縣政都市計畫,以後再轉內政部核定啦,這條道路是在民國86年是有計畫,然後,後來因為開闢以後,那邊大概,各位鄉親到現場會有,在前段那邊有上下高低差啦,兩邊道路是不同高低差的,所以草屯鎮公所才希望能夠改道。

採訪/撰稿 邱月華
攝影/剪輯 羅應展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客家新聞雜誌 的頭像
    客家新聞雜誌

    客家新聞雜誌HAKKAWEEKLY

    客家新聞雜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