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拆遷爭議此起彼落,今天我們要看的是高雄旗山大溝頂,以及新北市新莊、泰山交界的塭仔圳拆遷爭議。高雄市政府近來打算拆遷旗山大溝頂老街上太平商場的33戶商家,引發爭議。太平商場是民國45年,高雄縣政府核准居民出資興建,因在二號排水溝之上,又名「大溝頂」。近年,高雄市水利局基於治水、建築物安全、還有家庭汙水排放等環境問題,規畫拆除太平商場,反拆遷自救會成員痛批,市政府在過程中完全無視住戶希望好好溝通的請求。
4月1日,旗山大溝頂居民,為了爭取居住權益,走上街頭,向尚未上任的副總統當選人陳建仁陳情,不過隊伍走到旗山車站前就被警方阻擋,現場還爆發嚴重的警民衝突。

[旗山太平商場大溝頂自救會 會長
鄭淵文]
我們大溝頂都是七、八十歲的老人,房子被拆了,區區幾萬塊就要把我們趕走,我們的大溝頂,是陳建仁副總統的父親,陳新安縣長所核准興建的,現在民進黨的政府,跟我講說,那是以前的錯誤政策,以前的人都死光了。

[時為副總統當選人
陳建仁]
高雄市政府已經在努力的溝通協調當中,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夠很和諧地,來把這件事情處理得更好。

民國43年,當時旗山鎮公所提案,要在大溝頂蓋商場,後來因經費不足,向33戶居民募集資金,每戶出資1萬5千元,共同投資興建。民國44年,鎮公所與居民簽訂租約,前10年免租金,之後每年租金1500元。民國45年興建完成,副總統陳建仁的父親陳新安老縣長也前往剪綵。不過這座有60年歷史的太平商場,近年也因為治水、危險建築、民生污水排放等問題,面臨拆除。

[高雄市 副市長
陳金德]
那二號排水上面的房子如果拆除的話,那麼進行這個二號排水整治,對旗山老街是,活化是帶來一股活水,是非常有利的,所以我們綜合考量,包括環境衛生、包括觀光產業的發展,包括城市的進步綜合考量,所以必須進行這樣的二號排水整治計畫,也因應這樣的計畫,把上面的房子拆除。

[公益律師
劉家榮]
大家把所謂的治水的相關的資料,它們(水利局)的計畫拿出來討論,恐怕不是只有你們市政府的人是治水能人啊,有大有很多很多的水利的專家都可以來參與,提供意見,沒有人希望台灣不好啊,那如果今天做了這個事情,拆了,反而治水無效,其實無益於治水,那你叫這些被拆的人民,何堪呢。

7月19日,高雄市水利局第一次出動怪手,準備拆除旗山大溝頂房屋,自救會也緊急調來卡車擋在出入口,現場公民團體和守護志工前往聲援,最後高雄市政府改口,把當日行動定調房屋查估,和拆遷無關。

[高雄市 副市長
陳金德]
查估已經同意搬遷者,他戶內的相關的營業用的設施,或是設備,那這一部分呢,市府要予以補償的,如果沒有去查估無法補償,所以今天不是要去拆除,是要去查估。

[旗山太平商場大溝頂自救會 會長
鄭淵文]
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公告,本局(水利局)於105年7月19日起,辦理拆除工程,屆期未搬離之物品,由本局逕為處理,高雄市政府,是一個說謊的政府。

8月3日,水利局長親自坐鎮,超過百名警力進駐太平商場,居民就算不同意,也只能眼睜睜看水利局派遣工人,把永安路上39號以及49號,2間同意戶進行搬遷查估作業,但自救會不滿,痛批陳菊市長不和居民直接溝通。

[旗山太平商場居民
阿燕阿姨]
請陳菊出面出來,出來跟我們這裡的居民一起溝通,一起,一起協調,都沒有,陳菊你到底是在做什麼市長。

[高雄市水利局 局長
蔡長展]
住戶已經有同意我們做這些搬遷,還有查估,這些動作,那我們已經安置好,那個目前的這兩戶。

從去年中開始,大溝頂上的居民,陸續收到市政府寄出危險建築、勸導搬遷等公文,而今年七、八月,接連兩波的警力進駐,更讓居民提心吊膽,不知如何是好。

今年78歲的鄭國雄,承襲父業,在大溝頂修了半世紀的鐘錶,精湛的技術和公道的價格,是大旗美地區民眾的首選,面對住了一輩子的房屋要被拆掉,鄭國雄坦言壓力很大,身體也跟著亮紅燈。

[鐘錶店老闆
鄭國雄]
這個是心跳藥,心跳,心跳的,這個是抗焦慮,抗焦慮,安眠藥、抗焦慮都在一起,睡覺要靠藥啊,從來沒有啊,要拆房子到現在才開始啊。

走上二樓,這是皮箱老師傅呂秋林睡覺的地方,房間雖然狹小,卻擠滿一家人的回憶。

[皮箱行老闆女兒
呂容秀]
過年的時候,就是年節、中秋,小朋友從台北回來,我哥他女兒,從台北回來,她們就跟我們擠,我們這裡就睡六個人,兩個大人四個小朋友。

[皮箱行老闆
呂秋林]
我要住這邊,我不要讓人拆掉,因為我們住這,已經住這麼久了,住快五、六十年了,我們都在這住習慣了。

高雄市政府表示,民國44年旗山鎮公所,雖然曾與居民簽租約,但後來因為租金問題,公所對居民提出訴訟,民國66年,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,判決房屋為旗山鎮公所所有。

[聲音來源
高雄市水利局 局長
蔡長展]
這一個系爭的店鋪房屋的基地,並非被上訴人所有,它是國有水溝未登錄土地,所以它是公有土地,也不是私有的,所建建築物及一切設備,歸被上訴人所有,被上訴人就是旗山鎮公所。

自救會則強調,當年太平商場興建時,旗山鎮公所曾「口頭」表示,由民間出資、公所出地,可是鎮公所始終拿不出土地所有權證明,最後在民國67年,由高等法院判決,大溝頂的上方所有權為「無主地」,認定鎮公所詐欺。

[旗山太平商場大溝頂自救會 會長
鄭淵文]
上訴人,以民國45年間兩造商建太平商場,系以被上訴人(旗山鎮公所)出地,上訴人(居民)出錢為興建基礎,而被上訴人並無地可出,講的是,當時的鎮公所並無地可出,而以非上訴人所有之水溝未登錄地,欺罔上訴人。

[公益律師
劉家榮]
大溝頂的爭執,目前雙方各執一詞,但是雙方都承認,確實有兩個司法判決存在,那這個存在表彰說,這些建物的所有權人是屬於政府的,但住戶有永久承租權,換言之,有永久承租權的住戶,就有權力去請求政府講清楚,對於永久承租權如何去做保障,而不能只有用治水,或污染,或者是危樓的方式要去做自行的拆除。

長期關心土地正義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,日治時期的土地產權,採取經當事人訂立契約,即發生效力的「契據」登記制度,現在則是經實質審查後,由主管機關核准的「托崙斯」登記制度。位在日治與國民政府朝代轉變期的,大溝頂商場,居民正處於過往日治時期土地登記制度的尷尬處,高雄市政府應該傾聽民意,思考土地產權擁有的時代脈絡,不是用合法、非法一刀切的方式,簡化產權的認定。

[政大地政系 教授
徐世榮]
國有財產署呢,就把這個土地呢,那個放租給這些,我們所謂的非法佔用戶,其實他們在那邊都已經很久了,那是我們後來,法律才有這樣一個變更,是因為這個問題是,往往是我們法律是後到,那後來我們就說之前的都是非法。

「公民參與」是陳菊市長上任時喊出的政策口號,「原屋保留」是大溝頂居民最深切的期望,但在大溝頂拆遷事件中,市府所做的公民參與,僅止於兩次查估會議以及兩次公聽會,而今年7月,土地產權更才從國有財產署申請移撥到高雄市水利局,但對於一開始就傳出的反對聲浪,有行政主導權的高雄市政府,似乎忘了該怎麼坐下來,和大溝頂居民好好溝通。

採訪/撰稿 曾宏智
攝影/剪輯 曾宏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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