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星潭是花蓮最有名的風景區,更是東海岸的重要定置漁場,不過就像其他許多美麗的海岸,矗立了一棟棟華麗的建築,最近花蓮縣政府也核定財團在離七星潭海岸不到100米的國有保安地上,興建一座擁有120間客房、游泳池、SPA、遊艇碼頭的高級度假村,消息傳出,地方上當然有人贊成,但是反彈聲浪也很大,有人質疑此舉是賤賣國土,讓美麗的七星潭為富人私有,此外,縣政府認為這個案子不需要環評,也引起爭議。海浪聲不停的在耳際拍打著,海的味道從遠到近在鼻尖飄散,一望無際的盡是藍天白雲與大海,七星潭,花蓮有名觀浪賞星的風景區,每年吸引國內外上百萬的遊客,到此一遊。

[七星潭社區發展協會
理事長 唐鵬飛]
整個海岸,海邊都是人,遊客來花蓮市或哪裡,來這邊吹海風的,一大早看日出,日出的、拍照,都在這邊。

遊客以外,更有一群人,踏著浪在這片大海中求生存,上百年以前,七星潭引進了定置漁網,可以說是花蓮定置漁業最盛的地方。

也由於七星潭特殊的海岸地形,讓這裡的漁民仍以「衝浪」的方式出海,因此漁船出海或靠岸,也成為一種景觀。

[七星潭社區發展協會
總幹事 游煌明]
(七星潭)它浪大、又深,這裡也不適合建簡易的港口,所以我們漁民都是用衝浪,直接看著浪,直接這樣衝進衝出的,保留那種最傳統的方式。

這樣富有傳統漁村文化的小村落,最近卻很不平靜,椰子樹上掛著,寫上反對政府賤賣國土的布條,在社區居民的聚會裡,也聽得到居民的怒吼與質疑。

<我們來這裡住5、60年的土地,不能買賣,財團一來就OK了。>
<你政府是怎麼做這一個投資案,怎麼來做這個審查,你又有什麼規劃,你縣政府是不是要做一個說明。>

還有學生,在七星潭附近的東華大學校園裡,發起搶救七星潭連署運動。

<各位同學,我們在這邊搶救七星潭,七星潭以後會被財團拿去開發。>

花蓮縣政府在96年初,核定通過派蒂娜公司,在七星潭社區和賞星廣場之間,籌建濱海度假村,占地約4.5公頃,規劃120間客房、游泳池、SPA、遊艇碼頭等相關設施,一座有美麗海灣的國際級觀光旅館。

[花蓮縣觀光處
副處長 郭俊傑]
海岸就是最好的景觀,如果有相關的觀光飯店在海岸,如果能夠吸引更多的觀光客、遊客到花蓮來,當然是一個好事。

<就是這塊土地,它度假村的預定地在這。>

這塊地目前仍是國有的國土保安地,不過現在是什麼用途,竟然有不同說法。

[七星潭社區發展協會
理事長 唐鵬飛]
定置漁場的補網場在這,遊客來,你如果夏天來看,遊客看他們補網,也是這樣問來問去,問得那些漁民也很快樂。

[花蓮縣觀光處
副處長 郭俊傑]
這個七星潭濱海度假村,它靠海那一邊,現在我們縣政府已經做了很多停車場,它現在是一片荒蕪,雜草叢生的一片地。

官民認知十萬八千里,也難怪七星潭社區居民氣憤難平,認為花蓮縣政府不了解也不尊重他們。

[七星潭社區發展協會
總幹事 游煌明]
你既然資訊都不透明,你的所有想法都沒有尊重到居民,你只是蠻著幹,那當然居民反對聲浪就相當大。

撇開資訊不公開不說,七星潭居民對度假村興建與否,也是意見相左。

[七星潭社區居民
關添財]
它來這邊建度假中心,會很多人潮,有人潮就會有錢潮,

[七星潭社區居民
徐貴枝]
你這是這麼自然的東西,讓人做度假村以後,就變成說他們(財團)有好處,我們住在這邊的人就變成說沒有(得利)。

[七星潭社區居民
游春梅]
你不認為台灣只剩這邊比較漂亮,對不對,找不到這麼美的地方了,你如果做下去,破壞了,不就很可惜,我們下一代就看不到了,自然的美景就看不到了。

部分民眾的擔憂,並不是無的放矢,在更南端的台東,太平洋海浪拍打著的另一個美麗海灣,就是因為度假村的興建,造成生態環境的浩劫。

[環保聯盟台東分會
秘書 林雲閣]
你放眼望去,整個都是硬土,連鋼筋都這樣從沙灘裡面倒叉出來。根本拉不起來,表示這個鋼筋很深埋得很深,根本拉不起來,連垃圾也在裡面。

台東卑南鄉杉原灣,是台東唯一的沙灘,更是民眾唯一可以親近海洋的海水浴場,四年前,台東縣政府引進美麗灣財團,以BOT方式營運杉原灣海水浴場,更在離岸不到1、200公尺處,興建140間客房、5層樓高的旅館大樓,開發時廢棄物卻隨意傾倒掩埋,整個海岸慘不忍睹。

[環保聯盟台東分會
秘書 林雲閣]
今天整個沙灘,遍布了工程廢土硬塊,你想想看一個小小的沙蟹,如何在布滿工程硬土的地方,再掘洞做家。珊瑚礁和潮間帶,是被海洋生態學家稱為,「海洋的熱帶雨林」的地方,是生態最豐富的地方,這個都是這個開發案,毀壞了這個海岸生態,幾個最明顯的地方。

由於杉原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,未經環評就動工,民間團體憤而提出公民訴訟,2008年,經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,「違法開發、建照無效,全面停工」,甚至在台東縣政府後來有條件通過,美麗灣度假村的環評後,仍被法院判定環評違法,這棟五層樓高的旅館,便只能繼續當個空殼。

[全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
主任委員 詹順貴]
明明簽約是六公頃,但是(美麗灣)他為了規避山坡地超過一公頃就必須要做環評,故意切一個0.9997公頃這樣土地,就先讓他把飯店結構體蓋起來。當初他搶蓋的結果,沒有評估到這種事後的居民抗爭的這種風險,他現在錢都已經投進去了,反而兩三年不能營運。

而七星潭,也出現是否需要環評的爭議,花蓮縣政府早在86年,便曾提出開發七星潭沿海風景區的計畫,當時也依台灣省環保處要求,提出了環境影響說明書,而花蓮縣政府,如果超過三年才開始這項計畫案,就要再提出環境差異分析,後來這個案子未獲中央核定,不了了之。一直到96年,花蓮縣政府核定了財團興建度假村的計畫,並認為既然十多年前的開發計畫沒被核定,相關環境影響說明書應當廢止,現在的濱海度假村也就不適用以前的計畫範圍,而且因為度假村開發面積未達10公頃以上,所以不需進行環評。

[花蓮縣觀光處
副處長 郭俊傑]
這個開發計畫有沒有通過,從(97)年1月,交通部觀光局正式函文給環保署,確定這個計畫沒有通過,所以在(97)年10月,我們縣政府才希望說,既然這個86年的環說,因為我計畫沒有通過,所以86年的環說就沒有效力了,不能規範,所以我們希望廢止掉。

不過環保署11月公告表示,若花蓮縣政府變更開發計畫繼續實施開發行為,就要依原來的環境影響說明書執行,並進行環差分析,換句話說,由於濱海度假村,仍在縣政府86年的,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範圍內,當然要做環差分析。

[全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
主任委員 詹順貴]
在這個區域之內,因為整個大(開發計畫)的要做環評,我環評已經同意你整個用地的使用方式是什麼,你要變更就要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,做環差,不可以單獨的切割一塊。

除了環評爭議以外,民間團體也擔心,未來度假村,會像其他國家風景區委託經營案一樣,原本全民共享的美麗月牙灣,最後成為少數富人的私房景點。

[環保聯盟花蓮分會
會長 鍾寶珠]
這邊就接近海邊,每次颱風來的時候,比較大颱風會沖過來,你在這建度假村,其實我們很擔心,它以後會被海浪打到,裡面的東西被沖壞,我們政府,業者說,我受損嚴重,你要幫我做堤防,做消波塊,政府要做嗎。

[七星潭社區發展協會
理事長 唐鵬飛]
你做了堤防圍起來之後,那我們,這個步道,這條是自行車步道,老人每天早上散步的地點,以後變成沒有路的話,那要怎麼辦。

而花蓮縣政府則強調,這個開發案,僅是七星潭風景區的一小部分,不至於讓七星潭變成財團私有。

[花蓮縣觀光處
副處長 郭俊傑]
我一直強調,七星潭風景特定區是7千多公頃,它的陸地面積是2千2百公頃,你看看這個(度假村) 開發案占的比例,才千分之二。

不過再看看杉原海水浴場的例子,度假村開發公司在海灘旁豎立標示:非營業時間禁止進入,更豎起圍籬讓海灘遙不可及。

[環保聯盟台東分會
秘書 林雲閣]
當初縣府和財團簽的合約,也規定這個海水浴場儘管在施工期間,隨時維持民眾有出入的通道,從財團進來開發,這三年多以來,這個海水浴場,不管本地的人,外地的人來,常常都非常失望的離開,因為發現找不到地方下到海灘。

爭議那麼多,但花蓮縣政府早已核定度假村的開發計畫,正在進行地目編定變更,變更完成後,便將和國有財產局申購這筆,約4.5公頃的土地。但這塊國有地可否讓售,又有不同的說法。

[花蓮縣觀光處
副處長 郭俊傑]
(開發公司)是應該取得國有財產局同意,這塊地以後會賣給它,據我瞭解是(已經)取得它的同意。

[國有財產局花蓮分處
主任 陳泰楠]
它目前這塊地是花蓮縣政府公告的,海岸一定範圍內不得私有的土地,土地法第14條的規範內不得私有的土地,所以它目前申請讓售的話,因為既然是不得私有的話,我們這邊大概也沒辦法說同意辦理讓售。

花蓮縣政府公告不能私有的海岸地區,如今卻准財團開發,今年另提出類似都市計畫的,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,又出現矛盾。計畫裡,甚至將七星潭濱海度假村基地,劃設為海域資源保護區,在政策評估說明書裡,更建議劃為海岸資源保護區。

[花蓮縣觀光處
副處長 郭俊傑]
一個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裡面,你真的要做一個開發,真的要把相關的分區做出來,可是因為分區還沒弄出來之前,你相對的我們剛剛談的七星潭濱海度假村,你要不要讓人家來投資。只要符合相關的規定,你該投資的還是要讓人投資。

[全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
主任委員 詹順貴]
你不能弄一個資源(保護區),給中央看,這好像還是一個天然資源要保護的地方,結果不是,弄出來是一個度假飯店。

七星潭的開發不僅牽涉自然資源的存續,更攸關人的生命安全,長期研究東海岸地形的地質學家李思根就指出,七星潭有美崙斷層、七星潭斷層等四個斷層通過,地殼變動能量巨大,早在1951年,便曾發生高達7級的強震。

[七星潭社區居民
劉秋松]
那時候也不知道幾級,聽到轟一聲,就來了,恐怖,花蓮市不知道死了多少人。我所知道是,我們村裡面房子倒了很多,剩沒幾間沒倒的。

[東華大學退休教授
李思根]
有些活動能量、活動頻度很大的,那種斷層,我們要盡量不要去惹它,尤其是在斷層線的附近,限建,因為這個損失,到時候不是任何人可以承受的。

密集的斷層,又有少見地殼隆起與海浪沖刷的階岩,這樣特殊的景觀,更是文化資產保護法所定義,應該保護的自然景觀。

[東華大學退休教授
李思根]
既然它(七星潭)是一個斷層密集,然後大地構造來講很特殊,地震的隆起量這麼快,所以最好,上上之策,應該把它列為一個自然保護區,或者是一個地質公園。

就像許多其他的開發案,七星潭濱海度假村即使有爭議,一旦業者取得土地,可能就成為另一個杉原美麗灣度假村,先蓋再說,到時沙灘早已破壞,月牙灣也缺了角。為了經濟發展,我們還要讓生態環境、在地文化甚至人身安全,繼續退讓嗎?台灣到底還有多少地方,能繼續讓我們這樣賭一把?

採訪/撰稿 陳君明
攝影/剪輯 洪炎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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