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闆兩手一攤,說公司沒錢了,積欠員工的資遣費及退休金,眼看就要無處索討,華隆三百多位員工,只好守在華隆頭份廠門口抗議,每天三班輪流,不讓任何貨物或機械出入,這樣的日子已經超過兩個月,令人毛骨悚然的是,政府似乎真的什麼辦法也沒有。台灣的勞動政策出了什麼問題,繼續關心。==8月15日==

長達兩個多月的罷工抗爭,即便公部門出面協調,資方仍是消極面對不願解決,50位華隆員工決定從苗栗步行北上,至總統府前抗議,吸引社會更多的關注。

華隆公司的員工大部分採用舊制勞退,按照勞基法,華隆應該每月,提撥工資總額的2%到15%,至退休準備金專戶,然而華隆並沒有依法辦理,因此員工要拿到資遣費,都要資方點頭,而公部門除了罰鍰外,莫可奈何。

[新竹縣議員
高偉凱]
但是其實過去20幾年,依法提撥的公司,可能不到10%,政府也沒有在查,所以這個變成大部分的公司都違法,那一旦發生這種事情,好一點的公司雖然沒有準備金,它可以另外從公司的經費支付,壞的公司就根本沒有錢。

由於華隆公司的債務,粗估高達上百億元,據總廠長陳文生私下表示,如今華隆名下,僅有約2千5百萬的包材原料及機器,大部分的土地或機器,早已不是華隆所有,而被扣押的這些土地與機器,即便被拍賣,在債權還錢優先順序上,也根本輪不到勞工。

[華隆頭份廠工會
常務理事 葉紫慶]
現在法令說,第一個是,拍賣完東西,要先繳稅金,國家的稅金嘛,接下來是銀行團,再接下來是我們勞工,我就說,這個立法真的立得大有問題,以前老人家說的,什麼錢都可以欠,就工人的錢不能欠,但是我們立出來的法為何會變成,勞工是排在最後。

[立法委員
吳宜臻]
一般的公司、工廠,它跟銀行借錢太多,它的不動產、工廠,它的廠房抵押掉以後,它欠銀行的錢太多時,扣一扣,它(銀行)就不夠拿了,銀行的錢還完了,接下來(才是)一般員工的薪資債權。

去年就曾有立委提出,修改勞基法,把勞動債權列為還錢最優先順序,當時卻遭到銀行團金管會,及企業家等,以將增加銀行放款風險,不利於投資就業環境等理由反對,最後無疾而終。

[立法委員
吳宜臻]
當時不知道是企業家還是銀行界,它就認為說,這會影響到,它以後,將來對所有公司放款時,它要借錢給企業投資時,它就會比較保守,它會認為說,這個員工薪資債權到底它的金額有多大,它無法事先,放款的時候來評估。

由於目前的法律規範裡,勞工求償位居相對弱勢,因此連日來,員工輪流固守在頭份總廠及二分廠大門前,不讓任何機器或貨品運出,就是因為員工們也質疑,紡安公司,根本就是華隆所成立的空殼公司。



像總廠裡,大部分的廠房雖早已拆除,部分也已興建住宅大樓,但整套的聚合設備,卻正在分類打包裝箱,員工便質疑,這些都是要送到華隆越南廠組裝使用,而二分廠裡的機器或貨品,若被紡安公司運走,就真的什麼都沒了。

[華隆頭份廠
罷工勞工 王信良]
就是要顧著,不要讓那套設備,那套設備是要被拆去越南,台灣的華隆也不用活了,它現在,在越南它有布廠,有加工絲,它現在是缺最上游(的設備),這台灣,(總廠)那有一套最上游的,還有那二(分)廠還有三套。

員工會懷疑,就因為,經濟部商業登記的資料,紡安公司的廖姓經理人,曾擔任華隆集團旗下的嘉畜公司發言人,而當時嘉畜公司的董事長,便是現任華隆公司的總經理,因此華隆工會認為,無論是紡安,或總廠裡設備轉移登記的,立織、築翰、築邦等公司,根本就是華隆所成立的。

[華隆頭份廠工會
常務理事 葉紫慶]
它每次都說沒有錢,但是沒錢,我就說,你沒有錢,(那)為何你這些設備有移的經費,你有那個經費來移這個設備呢,那錢又是哪裡來的,它每次都說,這和華隆沒關係,是那間公司,立織的,哪間這樣,那都是它資方的片面之詞。

是不是真如工會所說,華隆、紡安等拒絕受訪無從查證,因此有立委也提出,應該修法,讓勞工主管機關有行政調查權。

[立法委員
吳宜臻]
(資方)有可能要掏空現金資產,那我懷疑的時候是不是有法律根據,我可公要求,勞工行政機關可以介入調查。




==7月5日==

七月初,數十位來自桃園聯福紡織東菱電子等,15年前的關廠勞工,也到勞委會抗議,因為當年,工廠惡性倒閉,積欠員工大量資遣費後,員工求償無門,勞委會只好以「勞工貸款」的名義,讓員工請領安定就業基金,原本勞工以為,這是政府「代位求償」的權宜之計,沒想到最近卻收到勞委會的催款通知。

[聯福紡織關廠勞工
自救會長 詹啟明]
雖然沒有白紙黑字,但是口頭上,跟我們工會,跟我們自救會代表,好幾間的自救會代表都這樣講,我會向你們老闆要,要的時候,你們再還這筆債。

[勞委會職訓局
就業服務組長 黃孟儒]
這個沒有代位求償的事情,那這個貸款呢,是給勞工去做就業跟相關的工作的協助,所以依照這個貸款的契約,他是需要還款的。

少則數十萬,多則近百萬的金額,也讓這些60、70歲以上的老勞工,不得不再走上街頭自力救濟。目前勞基法的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,由全國雇主按月繳交保費,當有關廠事件時,先由基金代墊,資方積欠勞工關廠前六個月內的工資,再由政府向資方追討,但金額龐大的資遣費或退休金,卻不包含在內,長期以來,勞工團體也訴求更完善的「代位求償」制度,把資遣費與退休金都列入代墊項目之一。

[新竹縣議員
高偉凱]
因為勞退新制94年開始實施,加上工作越來越不穩定,年資資深的人越來越少,所以我們認為,其實這筆基金,只要相關法律修改,它是有相當的能力可以支付退休金跟資遣費。

不願接受正式採訪的勞委會,私下卻表示,礙於道德風險,害怕企業都把資遣責任都推給政府,因此很難把支付範圍擴大,然而勞工團體認為,擴大支付更可以讓企業相互監督,避免惡性倒閉。

[新竹縣議員
高偉凱]
就算造成基金的負擔,最多也不過讓雇主再多繳一點保費,還在法律目前定的範圍,而且也方便雇主的同業互相監督,你不要隨便做,欠工資、欠資遣費、欠退休金這種事,會造成我們所有的老闆一起倒楣,我想雇主的互相監督,總是比我們小工人或小股東要來監督經營者的,還要來得容易。

[立法委員
吳宜臻]
為了要避免有的老闆惡性關廠,把這個責任全都推給政府,那這條件上要怎樣認定,我認為說,將來法律的修改,可以重新來看怎樣增加這個部分。



付出了幾十年的青春,卻換不來一家溫飽,老了也沒法安穩度日,誰嚥得下這口氣?但是員工除了罷工,除了吶喊,還能怎麼辦?而政府看著這一張張悲憤又無奈的面孔,真的什麼辦法都沒有嗎?



採訪/撰稿 陳君明
攝影/剪輯 徐偉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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