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8日,苗栗竹南大埔張藥房老闆張森文被發現落水死亡,許多與張森文相熟的朋友、記者,在張藥房被強制拆除後,便擔心有天會發生這樣的事。回頭看張家四處陳情抗議,呼求政府保全他們的家園,結局竟是如此,令人不勝唏噓。這一切,都因區段徵收而起。政府想藉由開發得利,人民也能分一杯羹,無可厚非,但不想要的人,連拒絕的權利都沒有,合理嗎?土地徵收在許多國家已是備而不用,即使要做,也得耗費心力進行細緻溝通,但就算許多民間團體與學者專家大聲疾呼,台灣土地徵收過於浮濫,必須大幅修正,政府仍堅稱,這是必要手段。在張藥房真的家破人亡之後,政府還是認為,沒有檢討的必要嗎?<只有要求自己的東西,要回來而已>

<房子拆了,人留著又有何用>

這裡沒有戰爭,卻有人因為保不住家園而犧牲。

<進來、進來、進來、進來>

時間拉回八月十八日,竹南大埔張藥房被拆後一個月,數千民眾突襲占領內政部大門,要求檢討修改土地徵收條例。

[台北大學副教授 廖本全
vs內政部次長 蕭家淇] (2013.8.19)
土地徵收條例在台灣社會,有沒有真正成為,最迫不得已的手段,您覺得有嗎。好啦 這邊謝謝廖教授,那剛剛提到就是說,土徵條例裡面,如果還有各位認為說,現在的土徵條例修法之後還是有不符合期待,或者是可以修的地方。

土地徵收條例,其實2011年底就修過,然而當時並未修正或檢討最具爭議的「區段徵收」條文。

[行政院發言人
鄭麗文] (2013.8.22)
譬如說要將區段徵收完全廢除,院長表示,當時曾經邀集了各地方政府到會議中表示意見,沒有一個地方政府贊成要用這種激烈的方式,徹底地廢除土地區段徵收。

所謂區段徵收,就是政府為了都市開發建設,或其他開發目的,把一定區域內的土地全部徵收,重新規畫整理後,政府無償取得==cg in==開發所需要土地及公共設施用地,其餘建築用地,一部分讓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,部分讓售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,剩下的土地辦理公開標售或標租,得到的收入來償還開發總費用,依照目前的法令,超過六成的私有土地都將變成國家所有。有學者就認為,政府不願意檢討區段徵收的原因,說穿了,就是用這種方式開發穩賺不賠。

[台北大學城鄉環境學系
副教授 廖本全]
區段徵收、新訂都市計畫、都市的開發跟發展,這都是無本生意,不用成本,政府自己可以把成本加諸於,被劃入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。

以林口特定區,機場捷運A7站周邊開發計畫為例,一共236公頃的開發面積,有83%,約197公頃都是私有地,上千戶龜山居民受到影響。

[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
會長 徐玉紅]
100年8月8日,它就發一張公文說,因為捷運通車需要,所以要徵收你們的地,就四個字而已。

[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
成員 褚蔡秋子]
它要徵收我們哪有辦法,要徵收我們也沒有辦法,它是政府,我們也拚不贏它,對不對,對啊,就是這樣,(當初你不是要參加抗爭),有啦,有啦,但就沒效啊。

236公頃的總開發面積中,根本不包括捷運A7站體或軌道,僅有10公頃==cg in==將興建平價的合宜住宅,56公頃作為產業專區,扣除公共設施,其餘102公頃,都將被開發作住商建築用地,少部分讓原地主領回,其餘都拿去標售。

[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
會長 徐玉紅]
他們說,差不多可以配到30%左右回來而已,30%,800(坪算下來),2、300多坪而已,剩下2、300坪,不過它政府都會說,我讓你變建地了啊,建地比較值錢啊。

建地將來能賣多少錢,沒人說得準,不過政府算盤打得很精,為了償還244億元的開發經費,原地主所能分配的土地,僅有原土地面積的三分之一,學者就批評,這只是把政府該支出的公共建設經費,轉嫁給地主,更「划算」的是,政府把人民土地收來,轉個手,就能幫忙還點債。

[台北大學城鄉環境學系
副教授 廖本全]
透過這樣的,擴大區段徵收的面積,不僅可以平衡區段徵收跟都市發展的財務計畫,更進一步,政府還擁有大量的國有土地,而且透過這些,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的炒作,然後進一步地標售,那用來平衡,台灣各個地方政府長期以來的財政赤字。

[律師
詹順貴]
如果真的都市計畫裡面,真的有需要如他們所如列的,不管是什麼大學用地,文教用地、車站、機關,道路、公園等等等這些,甚至像工業區、產業區這些,它都可以用一般徵收作為手段來處理,不需要再用區段徵收。

一般徵收就是只徵收公共事業所需要用到的地,不像區段徵收是整個區域的土地全都要。像竹南大埔,共154公頃的,竹科竹南基地周邊特定區計畫==cg in==真正工業要用的,只有約30公頃,絕大部分,占了45%,約70公頃都是住商區。苗栗縣長劉政鴻,在今年6月10日,面對縣議員的質詢就坦言,透過標售竹南大埔、後龍高鐵特定區等都市計畫徵收來的土地,將可為苗栗縣庫帶來可觀的收入。

[苗栗縣長
劉政鴻](2013.6.10)<翻拍自youtube>
那現在目前在竹南大埔這一塊,這些住宅區和商業區的話,我們地政處有給我算出來,大概有20幾億可以進來,等到那些案子都讓它(地價)上來之後,我才要賣,我現在住宅區我都不賣,我現在是先賣廠房,主要是產業專區,我10公頃,三萬坪,一坪差不多20萬,就60億。

未來有數十億的進帳,馬上可以填補財務缺口,也因此,台灣從北到南的擴大都市計畫區,大量採用區段徵收,正當性也就屢受質疑,有學者認為,此舉嚴重侵害了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。

[政治大學地政系
助理教授 戴秀雄]
你今天政府財政不行的時候,你要財政上解決,你不能用區段徵收這種方法,把它轉嫁在無辜的人民身上,你今天如果是真的為了公共建設,那個公共建設的本體,它的公益性、必要性夠,大家其實沒話好講。

學者更進一步指出,憲法保障的財產權,並非單指物品價值,而是人民可以自由運用財產,甚至作為賴以生存的工具,就像竹南大埔張藥房,由於地利之便,僅僅六坪大的藥房,就可以維繫一家人的生計,如今房子被拆,也斷了謀生工具。

[政治大學地政系
助理教授 戴秀雄]
如果那個土地原本是真的就是人家生財之用的,是直接生產用,例如說,這在農業、林業跟漁業非常常,甚至是礦業,礦業也是挖,我也要有這塊土地,然後拿著礦權我去挖出來,這東西是我生財,然後你把我土地去掉一半,讓我沒得挖的時候,這塊土地可能不值多少錢。

此外,由於台灣農地零碎化,農戶平均持有農地僅0.17公頃,經過區段徵收後,配回的土地根本無法耕種==ns==有些土地不多的地主,像大埔的張藥房,配回的土地不到2坪,也根本沒法再興建房子。

[機場捷運A7站自救會
會長 徐玉紅]
我不是說要變建地,你就原本的農地給我,對嗎,農地給我至少可以種東西,還可以生活,這最起碼,老實說,這一間房子和這地,你要去哪買,不可能啊。

[台北大學城鄉環境學系
副教授 廖本全]
區段徵收之後呢,土地權,每一個土地的基地,它都有最小規模的基地,譬如說,如果它的土地的抵價地,最小的基地規模是50坪的話,假設他能夠領回的是20坪,那剩下的,那基本單位裡頭的30坪,他就必須要自己用金錢去買回。

也就是說,土地少的地主,只能花更多錢買地,或是賣地遠赴他鄉,對他們根本得不償失,但對於擁有較多土地,想透過土地交易賺取利潤的地主,則能因為地價的上漲而得利,因此從北到南的區段徵收案中,往往出現支持派與反對派的拉扯。

[台北大學城鄉環境學系
副教授 廖本全]
所有的這些非都市土地,一旦它,即將被劃入新訂都市計畫範圍,在還沒有進行都市計畫的所有程序之前,其實地方派系、地方的政治人物,乃至於地方的投資者、投機者,其實他們都已經知道這樣的訊息,其實那些地區的土地,就已經有大量的房地產,炒作的投機者進場炒作。

今年6月6日,監察院就曾對內政部提出糾正,截至2011年底,我國都市計畫區,現況人口約1870萬人,但計畫人口就有約2510萬人,計畫人口足足多於現況640萬人,而台灣最慢2025年,將進入人口零成長,也就是說,都市計畫早已供過於求,加上全國閒置住宅高達156萬戶,學者認為,台灣早就沒有新的都市計畫開發需求。

[台北大學城鄉環境學系
副教授 廖本全]
台灣已經都市計畫供過於求了,完全沒有再開發新的都市這樣的需求了,那我不知道為什麼(內政部長)李鴻源還說,還需要開發,還需要建設。

也因此,農民團體及學者不斷大聲疾呼,要求政府檢討土地徵收條例,進而廢除區段徵收。

[政治大學地政系
教授 徐世榮]
區段徵收其實在歐洲,人家都已經把它放棄掉了,在20世紀初期已經都把區段徵收放棄掉,只有我們現在實施民主憲政的國家,只有中華民國在台灣,仍然有區段徵收制度。

[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
院長 楊重信]
你有沒有尊重人民的權益,你心中有沒有人民,如果有,這個區段徵收辦法,區段徵收現在整套的制度,就土地徵收條例嘛,這個整個(要)重新來過,所以是惡法。

對於民間修法的聲浪,主管單位內政部卻認為,許多重大工程都需要依賴區段徵收,不能輕言廢除,此舉是因噎廢食。

[內政部長
李鴻源] (2013.8.22)
不管它叫做區段徵收也好,不管它叫做一般徵收,都是政府做重大工程,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。

唯有徵收才能進行公共工程嗎?在許多民主國家卻不是必然手段,長年旅居德國,德國雷根斯堡大學法學博士戴秀雄老師就指出,德國南部正在興建的高鐵ICE路線,長達數百公里的新建工程,都未動用到土地徵收。

[政治大學地政系
助理教授 戴秀雄]
它有辦法連,南部,橫貫整個(德國)南部的高鐵,這幾百公里,都沒有用到,完全沒有用到徵收,所以徵收是完全備而不用的東西。

由於英、德等國,若民眾不服政府徵收土地,就可以提出法律訴訟,動輒十年的官司期間,任何工程都不能進行,因此,英、德等國不輕易使用土地徵收,像德國便有土地儲備制度,各級政府在自由市場先買下土地儲備,當有公共建設所需時,政府除了直接和地主洽商買地,就是用以地易地或土地重劃的方式,和民眾交換,來取得公共建設的用地。

[政治大學地政系
助理教授 戴秀雄]
當民眾土地要賣的時候,那(德國)政府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,用相同條件買下來,成為土地儲備,那將來我要用到公共設施用地,我拿地跟你換地,或者政府直接下去買,這個都非常好。

像德國巴伐利亞邦慕尼黑市郊的,99號公路,邦政府便以土地重劃的方式,交換土地給不願意賣地的農民。

[巴伐利亞邦糧農林部
高速公路計畫主持人 Heinrich Schneider]
政府核定地高速公路建設計畫,所以公務機關透過自由收購土地、土地交換重劃等等方式,最後沒辦法完成時,不得已才採用徵收。

[政治大學地政系
助理教授 戴秀雄]
你說徵收是作為法治,它作為迫不得已的手段,這個法規是備而不用的東西,方法可以很多,重要是你要先去想,你如果不去想,你永遠只有這些手段可以用。

有去想嗎?願意去想嗎?許多人納悶了很久,留住他們的家,真有那麼難嗎?他們曾大聲呼求,他們奮力抵抗,他們想盡所有辦法。然而竹南大埔四戶,沒有人的房子留得住,只留下,無論往後此地是否如預期的蓬勃發展,都將永遠伴隨著揮之不去的缺憾。

採訪/撰稿 陳君明
攝影/剪輯 徐偉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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