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0日是西藏抗暴日,為了紀念1959年拉薩與中國解放軍武裝衝突,每年這一天全球各地都會有人走上街頭,聲援圖博人的人權問題,在台灣也有一群流亡圖博人,是早期政府專案核定來台就學居留,還有一小批流亡圖博人,因為和台灣人結婚來到台灣,然而,這些被政府認可的合法婚配,卻無法和一般外籍配偶一樣取得居留證,也無法工作,沒有任何社會福利;連要在一起生活,都好難。流亡圖博人龍珠慈仁,無奈的歌聲,緩緩唱出無法與妻子相聚的痛苦,雖然慈仁和台灣妻子詠晴是合法婚配,但台灣政府卻只肯發給慈仁停留簽證,他無法申請居留簽證
因此即便已結婚兩年多,慈仁每兩個月還是要到移民署,辦理停留延簽。
每半年還得飛離台灣回到印度,重新辦理來台依親。
[流亡圖博人
龍珠慈仁]
他們給我的第一個(停留)簽證就是兩個月,然後在台灣這裡延簽兩次,然後回印度之後,回印度之後的話,這個需要一段時間,算(要)一個月,我們據實一般算的是一個月,因為印度這邊有很多東西要辦,這些證件都(要)重新辦,然後印度這邊也是很嚴格的。
像慈仁等流亡印度的圖博人,身上唯一的身分證明,只有印度政府核發俗稱黃皮書的IC,作為流亡圖博人旅行使用。
[流亡圖博人
龍珠慈仁]
印度政府給我們發的一個是就IC,就是IC,剛開始給我們給的就是RC,RC就是算是給我們的一個身分證,印度政府發的,然後IC就是旅行的,就是出國可以用的,也是印度政府發的。
像是知名的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,便是持有IC這份旅行文件到世界各國拜訪、演講,然而台灣卻不認可此項身分文件。
[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
組長 周中心]
不光是對印度的旅行證件,我們對所有全世界各國,持旅行證件要申請簽證到台灣來,我們都有一定的限制,而且我們原則上也都不會核發居留簽證
[龍珠慈仁之妻
蔡詠晴]
外交部的就說,你們這個拿黃本子,就是他們出國可以用的旅行證件,其實是不具效力的,就因為這個不具效力,他們藏人的唯一身分識別就是只有這個東西(IC)。
自1959年,西藏拉薩與中國解放軍發生武裝衝突後,便陸續有圖博人因政治迫害,翻山越嶺,逃離西藏到尼泊爾、印度等地,印度政府更在達蘭莎拉等地劃設了難民區,讓流亡圖博人得以安身。
[龍珠慈仁之妻
蔡詠晴]
我在那邊有訪談到的,就有一些人,可能在中途出來的時候就被(解放軍)抓了,抓回去,然後抓回去討打,然後怎麼打你知道嗎,他們就是,反正那方法很殘忍,然後當時他很年輕(只有)18歲,他逃了三次,逃了三次,但是能被抓回去的都不是在半路被打死的。
紀錄片導演蔡詠晴,為了拍攝流亡圖博人的故事,來到印度,也才認識了身為歌手的老公。
[流亡圖博人
龍珠慈仁]
因為(詠晴)要拍紀錄片就是要到印度,透過一個朋友介紹開始的,她就是在那邊拍得比較多,後來就是交往。
像詠晴和慈仁這樣的台藏婚姻,目前所知全台最少有十對,像小西,便是到印度達蘭莎拉聽達賴喇嘛說法,認識了老公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西(化名)]
我是後來再去達蘭莎拉才又遇到他,就在路上遇到,然後就遇到幾次之後他就給我他的電話,然後我們之後才開始慢慢連絡有接觸這樣子。
而大學畢業沒多久的小P,則是在台灣校園裡,和來台就讀的圖博老公交往兩年後結婚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P(化名)]
他也是來台灣讀書,然後我剛好是,(學校)社團的一個還滿重要的幹部,然後常常有活動我就會邀約他,那就慢慢的了解認識之後然後就想說,好吧,試著和他認識交往看看
同樣是自由戀愛下的婚姻,然而他們卻無法像一般國人,在台灣登記就好,而是要在印度完成婚禮,並接受台灣外使館的境外面談,確認是合法婚配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西(化名)]
在印度那邊就先結婚了,然後我是上網查了一下,外交部結婚的一些程序,需要準備的文件,那我東西都準備好,然後也過去面談
即便完成了結婚登記,要申請依親來台,卻又要再經過印度政府的重重關卡,蓋下數十個章,才申請得到停留簽證。
[流亡圖博人
龍珠慈仁]
HIV,就是全身健康的檢查,然後印度這邊就是良民證,Police Clearance,還有結婚證,有好幾個證件都是要從印度的這個,從鄉政府開始到省,到外交部,都要,拿到證件之後都要驗證,都是要去蓋章,然後這些都要跑
大費周章後,只拿得到外交部核給的停留簽證,上面更加註了,「不得轉辦居留」字樣,使得這些圖博老公無法像其他外籍配偶,入境後直接辦外僑居留證,更無法在台工作或享有任何社會福利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P(化名)]
對於藏人,(尤其)又聽說是一個流亡圖博人,然後在台灣又不能工作,沒有健保,一開始其實在政府的政策下,就逼迫我們成為一個比較弱勢的族群了
無法工作,圖博老公便只能每天待在家裡,有些甚至因此被看作累贅遭到家人歧視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西(化名)]
在中國傳統男生是需要賺錢養家的,對,女生的話,如果生小孩在家帶小孩還說得過去,對,可是男生如果在家帶小孩,家人的看法就完全不同了,就會覺得怎麼會嫁給這個男的,又不能工作,然後只能在家帶小孩就是會被人看不起。
許多有小孩的家庭,更是害怕,小孩在這種不平等的環境下長大,會衍生更多的社會問題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西(化名)]
(我)不知道以後生活怎麼樣,但是現在畢竟有小朋友了,還是要以小朋友為主,不管怎麼樣,我們生活還是要過,那還是希望小朋友健健康康長大這樣。
[流亡圖博人
龍珠慈仁]
我也是這樣想啦,就是到了台灣應該是比較自由的,就是到這裡就是,(結果)也不是,就是沒有那麼的自由,什麼都不能做,然後小孩又一天一天的長大的話,我們就是各方面都不能為他做,就是很難過。
有人也因此根本不敢生小孩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P(化名)]
不敢生,我一直跟他說,千萬千萬一定要避免,我的家人,我的媽媽,我結婚之後,她告訴我有兩件事,我絕對不能去做,一個就是生小孩,第二個就是去借錢。
不但不能工作沒有收入,每半年,這些家庭還必須擠出一筆六萬多元的旅費,讓圖博老公能夠飛回印度重辦簽證,也因此有人只好借貸度日了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西(化名)]
可能打算用分期吧。對啊,就是我最近上網訂機票,然後就有找一些可以分期,有些旅行社現在有可以分期零利率那種,對啊,就找一些這種,看能不能分期,分幾期付這樣,對呀 不然怎麼辦。
即便要借錢度日,珍惜這段婚姻的小西,根本不敢和家人說,老公永遠無法拿到居留證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西(化名)]
就是暫時拖延,我還不敢跟他們講說,政府說,外交部說都不給,一輩子都不給(居留證)這樣,我根本不敢說,說了怕,他們馬上就叫他不要再來了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蔡詠晴]
外交部(是)在製造問題,你就是要逼得這些人,到處沒有錢,因為可能,我賺得不夠,我沒有辦法讓我的先生出去的時候,他是不是就要變(成)黑戶,他就得留在這邊變成黑戶,然後接著小孩長大,他沒有受到很好的照顧,他是不是以後可能會變成問題小孩或問題學生。
類似黑戶的問題,其實屢見不鮮,甚至是政府造成的,像是早期,教育部、蒙藏委員會便曾專案核定,泰緬國軍後裔或流亡圖博人來台就學等,因而產生非法居留,歷經長期的靜坐抗議,2009年,立法院修正移民法,讓這些人能夠就地合法居留,然而此修正條例也被移民署視為落日條款,只要在2007年12月26日以後,才持印度旅行證件進入台灣的流亡圖博人配偶,都無法取得居留。
[內政部移民署居留科
科長 林振智]
目前政策上尚沒有放寬到這部分,因為無國籍的人,他們這些類似無國籍的人,因為印度也不完全接受他們無條件地返回印度,所以我們如果無條件的就是放寬讓他們進到台灣來,那我們可能造成以後所謂人流管理上的問題。
[台灣圖博之友會
會長 周美里]
他已經是我們台灣的配偶,你要驅逐他去哪裡,他不是來觀光耶,這個理由真的是太可笑了。
人權團體更進一步指出,給予合法婚配的配偶居留權,是國際普世認同的基本人權。
[台灣人權促進會
主任 翁嘉宏]
我們國家,我們就是(在)2009年簽了兩個公約,就兩個國際人權公約,那婚姻權跟家庭團聚權,其實是在兩公約裡面很明確的承認的,就是每個人,每個國民,每個人、人民都有擁有的權利。
總統馬英九,曾在2009年大張旗鼓的宣示,台灣將施行聯合國,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,及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,兩公約,並在2011年完成檢討,相關違背人權公約的法律規定。
[總統 馬英九2011.5.19]
我們以兩年的時間,也檢討國內相關的法令,到今年(2011年 )十二月的時候,就可以告一段落,讓我們所有的法規,都能夠跟這兩個人權公約能夠接軌。
然而如今面對人權爭議,外交部卻僅以書面回覆,給予停留簽證,已經是基於人道考量下最好的做法了,人權團體便批評這根本是本末倒置。
[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
龔尤倩]
即便是國際人權,家庭團聚權,他們在台灣已經有婚姻的事實,甚至有小孩有家庭,不應該剝奪他們家庭團聚的權利,我覺得這個是非常可笑的一個事情,而且荒謬,非常沒有人權的狀況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小P(化名)]
這些界線,或是這些法律條文,究竟是幫助了我們還是限制我們,對,為什麼要,為什麼就因為我們這幾個沒有多少的人,就需要受這些痛苦嗎?
唱著為老婆寫下的情歌,慈仁透過歌聲傳達著他的心情。
詠晴則是藉著放映紀錄片,介紹流亡圖博人的現況,面對冷漠的公部門,這些只想要跟一般人一樣平凡的家庭,決定讓更多人聽到他們,開始到全台各地述說他們的故事。
[流亡圖博人之妻
蔡詠晴]
我覺得要把這個推到檯面上讓大家討論,它才會有一點效果,要不然都是在檯面下,在檯面下,然後你找一些民意代表來處理,都是被踢皮球,踢過來又踢過去。
我從遠方來
一路走到台灣來
聽說這個地方很自由
但是我的自由在哪裡
我想念台灣的妻子和孩子
哪裡才是我團聚的歸處
採訪/撰稿 陳君明
攝影/剪輯 徐偉文
- Mar 08 Thu 2012 14:17
270集-我們要在一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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