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最南端的墾丁,每年有超過六百萬人次的遊客,每年夏天、春吶,還有過年期間,住房供不應求。今年五月,經營超過十四年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,傳出涉及「未環評先營運」,引發軒然大波,隨後內政部營建署與屏東縣政府,全面清查了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各級飯店和民宿,全數424家中,合法的只有51家。不合法的300多家業者,違法程度不一,要促使他們合法,是龐大工程,而業者也不滿,國家公園還沒設立,他們就在這了,為什麼要受到這麼多限制?因此組成自救會,打算長期抗爭,要求從國家公園劃出,就地合法。台灣各地這樣的事件不少,是法令太嚴苛,或過時,還是管理出了問題?一起從墾丁民宿發展的背景看起。一輛輛遊覽車駛進墾丁,轉進來的這條馬路叫做大灣路,原本的設計是做墾丁大街的外環道,這幾年發展得很好,反而變成一條民宿大街,在路旁掛滿抗議白布條隨風飄揚。

在墾丁大街上,還掛著更多抗議布條,黑白相間、滿滿一整排,他們訴求,既有部落劃出國家公園,輔導民宿就地合法。

[恆春鎮墾丁里
里長 張昌益]
就從那個悠活的事情發生之後,墾管處就開始來清查這些不合法的民宿,就開始開單,每家都罰了三千元,三千元,那我們就趕快集合我們所有這些當地的民宿,我們就開一個會議,所以我們就開始綁白布條。

今年五月,開發超過十四年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,因為涉及「未環評先營運」引發爭議,隨後內政部營建署與屏東縣政府==cg in==清查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各級飯店和民宿,包括觀光飯店、一般旅館,特色民宿,和一般民宿,總共有424家,其中,合法的飯店和民宿,只有51家,高達373家,或因違規使用,或違章建築而不合法==cg out==墾管處同時祭出胡蘿蔔和棒子,一方面輔導合法化,另一方面開出第一階段的「違反國家公園法案件通知單」,準備開罰。

[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
副處長 李登志]
基本上,它要符合國家公園土地使用管制,才有機會合法化,那些裡面,373家裡面有47家,是違反國家公園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,這些是很難有機會來輔導合法的。

墾管處的想法,本來就不希望國家公園內有太多建築開發,簡單來說,就是分區管制,遊客在國家公園以外過夜。

[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
副處長 李登志]
整個恆春半島,包括車城、恆春,還有滿州,都是一個恆春半島一個區域,那它整個發展是一體的,那我們希望就是,國家公園的一些旅館、民宿的發展,往恆春這邊發展,那白天可以到國家公園的各個自然景點,去做遊憩的一個行為,遊憩使用。

颱風來襲前,即便墾丁南灣的風浪這麼大,還是擋不住戲水的人潮!墾丁的發展,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,在設立國家公園前,墾丁是以天然美景著稱,一年遊客頂多一兩百萬人次,民國七十年代開始質變,七十一年成立墾管處,七十五年,當時由日本青木集團和日亞航,來台興建凱撒飯店,成為台灣第一間五星級渡假飯店,七十六年解嚴後,又開放墾丁沙灘,旅遊人次跨過三百萬,此後墾丁觀光發展從質變走向量變,民國九十年代開始,政府實施週休二日,再加上春吶效應,逐漸變成現在蓬勃發展的墾丁,每年遊客至少六百萬人次。

[墾丁民宿業者
邱仁亮]
以前這個凱撒飯店、國家公園還沒有成立以前,大家來到墾丁,只去兩個地方,一個就叫做台灣八景之一的鵝鑾鼻,去看燈塔,一個呢,就到山上去看墾丁公園,就是現在的墾丁森林遊樂區,那等它凱撒一發展起來,它又蓋在海邊,前面又有沙灘,大家就變成說,哇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一個地方。

[恆春鎮墾丁里
里長 張昌益]
(以前)有四大風景區,就是墾丁森林遊樂區,鵝鑾鼻、貓鼻頭跟佳樂水,就有很多人,後來墾管處介入了,好像是七十四年、七十五年,它就來了嘛,它來它是生態保育,講老實話,它也沒什麼帶動到這邊的觀光。就是一個自然的氣候,形成說,那麼多客人來。

[恆春鎮墾丁里
前里長 蔡正榮]
墾丁國家公園呢,那就是從梅花鹿開始來復育,現在已經復育非常成功,而且呢,它復育成功之後呢,把這個復育站變成一個教育的場所,我感覺非常好。

這裡是社頂部落,也是台灣唯一復育梅花鹿的基地!在荷蘭據台時代,台灣曾是梅花鹿的天堂,因為過度捕殺,一度絕跡,墾管處來了以後,廿幾年來,成功復育了上千頭。儘管有人不認同墾管處對地方的管理與限制,至少在生態保育這一塊還是給予肯定的。

[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
副處長 李登志]
最近幾年,我們一直在推展生態旅遊,輔導很多部落,進行資源的調查、巡守,這一部分也給地方經濟,部落帶來一些經濟上的收入,改善經濟一些,改善經濟結構,這部分,我們相信是,對將來國家公園的推展是有幫忙的。

[墾丁民宿業者
邱仁亮]
這個我們就支持國家公園管理處,可以繼續,對這個(生態)保育的一個方式,保育下去,但是,你對這個既成的一個事實,比如說,這個墾丁地區,它變成一個商業區的時候,這個商業區的本身,你如何去輔導,這個當地的居民,怎麼樣來輔導他,變成可以(合法),讓他呢,能夠也是可以在這,因為這是他自己家嘛。

「靠山吃山 靠海吃海」,在民國七十年以前,墾丁還沒有劃入國家公園,當時還是個小漁村,住在海邊的就去捕魚,住在山區的排灣族部落則以打獵伐木謀生。

[墾丁民宿業者
邱仁亮]
因為管理處在七十一年成立的時候,它就開始限制本地我們這邊的居民,不可以再去捕魚,不可以再去打獵,這些樹不可以亂挖,會變成這個問題出來,剛好這個觀光人潮進來的時候,它就可以整個,剛好就,當地的居民就看見,哇 這麼多人潮沒地方住,那我剛好又有房間,,一間兩間,那你(遊客)就來住嘛。

既然在國家公園內不能捕魚又禁止打獵,總不能叫老百姓去喝西北風吧,當大量遊客湧入墾丁,也不是人人有錢住五星級飯店時,在地發展起來的民宿正好接上這個缺口,共同繁榮了墾丁,對於這樣的既成事實,卻因為國家公園法與都市發展的衝突,形成現在不合法民宿林立的現象。

[恆春鎮墾丁里
前里長 蔡正榮]
早期我們這個屏鵝公路,它拓寬的關係,它的拓寬呢,房子沿著這個馬路,打掉了嘛,那它就沿著馬路這樣蓋,蓋了之後呢,它要申請民宿,這個就很困難了,那為什麼呢,第一個,它沒有建築執照,沒有辦法合法,第二個沒有使用執照,因此它就沒有辦法申請民宿的執照。

[屏東縣民宿協會
常務理事 劉協達]
現在墾丁業者他們目前幾乎,應該算是七、八成都是舊建築啦,也就是說他在早期,他在整修房子的時候,他沒有去做申請,導致於他現在後續要,他現在後續要去做變更的時候,就沒辦法,他後續在申請民宿的時候就沒有辦法了。

問題在於民國九十一年後,墾丁地區的建管與執照分離,也就是說,屏東縣政府審核民宿執照,建管卻是由墾管處負責。

[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
副處長 李登志]
國家公園從九十一年接建管之後,我們當然落實建築的管理嘛,包括建照的核發,執照的核發,還有違建的拆除,那這一部分因為違建有在拆除,所以能夠相當有效地遏阻一些不當的開發,那這一部分,我們對國家公園的資源保育有相當好的一個效果在。

[恆春鎮墾丁里
里長 張昌益]
縣政府它的法令比較適合我們這些百姓,比如說要申請(執照),才不會有兩個政府,像我們要蓋個房子,也要(向)縣政府申請,也要墾管處來發建照,這是一國兩制的法令,不好,我們要回歸縣政府就對了。

對屏東縣政府來說,這是一個兩難的抉擇,依目前的情況,在審核民宿執照之前,縣府管不了土地與建築是否合法,卻必須承受所有核查壓力,但若把建管回歸到縣府,恐怕是一個更大的災難!屏東從最北的高樹,到最南的墾丁,有一百多公里,目前卻只有一個稽核人力。

[屏東縣政府觀光傳播處
處長 鄞鳳蘭]
(屏東)一百多公里,真的是南北狹長,那另外屏東縣還有八個原住民鄉,我們還有一個離島,離島就是琉球,那這幾年也是,也是觀光業蓬勃發展,那在這麼大的區域裡面,民宿通通都在發展當中,那以目前,我們縣政府的一個財力跟人力來講的話,我們要去做這麼大面積,這麼狹長面積的一個稽核,那確實是有非常大的一個難度。

[屏東縣民宿協會
常務理事 劉協達]
我覺得就地合法,這當然是難度比較高,因為,基本上你有一些土地,因為有些你的建築物你不可以超出,你的建築物本身的產權是否有清楚,那你是不是有占用到國有土地、林班地,或甚至是道路、巷道,這些都是問題,那如果說,你的本身房子的產權是清楚的,那當然是OK,那本身如果你的房子,搞不好是兄弟共有啦,或者是跟家族的關係,那些都是很複雜的一個問題。

依目前的法令,只要有小違建,建管就很難過關,屏東縣政府希望用「推」和「拉」兩股力道入手,「推」的部分是由下而上,先讓建管與申請民宿做部分脫勾,把民宿推向合法化,「拉」的部分則是由上而下,用法律手段納入管理。

[屏東縣政府觀光傳播處
處長 鄞鳳蘭]
應該是把建管跟民宿管理,稍微可以去做部分的脫勾,那所以呢,只要,我們大概有經過一個會議,邀集墾管處也好,我們這邊的建管單位也好,相關單位一起來研討之後,我們就有做成一個決議,那把民宿的申請,跟我們的建管,其實是脫勾了,但是我要強調,所謂建管脫勾,並不是全部,你有任何違建我都不管你,在這樣的一個建管脫勾的情形下,你是必須不妨礙公共安全為主。

如何考量現實狀況促使業者合法,是龐大工程,違法程度不一的業者也心知肚明,但他們不滿的是,政府口口聲聲要協助,他們近年來大聲疾呼的訴求,既有聚落劃出國家公園,卻毫無動靜,地方上甚至將墾丁國家公園,與核三廠、三軍聯訓基地,並列為「恆春三害」。

[墾丁民宿業者
韓秀滿]
我們墾丁人,在幾百年前就住在這裡了,這個墾丁(國家)公園,是差不多七十多年的時候來設立的,現在我們的住民比這個(國家公園)來得更早,不過卻受到這樣的限制,所以我們現在在墾丁的大街小巷,我們全部掛白布條要抗議,要把我們劃出來。

[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
副處長 李登志]
這個地方就是一個,我們知道的核能三廠一個範圍,它在國家公園成立前就已經存在了,所以它不屬於國家公園範圍裡面。

用同樣的邏輯,在地認為,墾丁大街人口稠密,也是在國家公園設立前就已經存在的,應該要比照核三廠,從墾丁國家公園的範圍劃出去。

[墾丁民宿業者
韓秀滿]
這個在恆春半島,發電廠就不在國家公園裡面,為什麼我們墾丁,這麼多人住的地方,和這些自然的環境,這個觀光的風景都不相干的,我們就不可以劃出去。一般的百姓就是希望說,可以把我們的人民(生活區)劃出去,國家公園是管風景,管自然的動物,我們的人民不用受到重重的限制。

[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
副處長 李登志]
不管那劃出去也好,要改善也好都有方案,但是目前為止,我們還在評估看看,是哪一個方案比較好,當然劃出去的話,好像國家公園就沒事,事實上它還是在國家公園的包在裡面嘛,國家公園還要概括承受整個責任。

[屏東縣政府觀光傳播處
處長 鄞鳳蘭]
我們強烈建議(中央),把我們整個的民宿管理辦法做一個大調整,也就是說,我們不要再去管它的一個申請門檻,設立太多(障礙),反而是,既然它是一個副業,那一般民眾,我就住在裡面啊,有一些旅客進來的時候,應該也是在同一棟建築物裡面的建築,那我們應該管制它的是什麼?它的公共安全、它的消防,然後我們管制它的保險。

墾丁要不要劃出國家公園,內政部仍停留在評估階段,但是法源之一的民宿管理辦法,已經從民國九十年訂定到現在,地方政府建議,該修法了!遊客到墾丁住宿,也不會先看這間民宿是否合法,而事實上合法與否,與民宿生意的好壞也沒有關係,那麼如何讓為數眾多的民宿,先納入合法體系來落實管理,會不會比法令限制的枝微末節,更重要呢?

採訪/撰稿 鍾雄秀
攝影/剪輯 陳靖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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