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目前15萬多名的外籍配偶中,還有5萬多人尚未取得台灣國籍,也就是說沒有身分證,身分證在很多國家不見得那麼重要,因為你是移民、是永久住民,就擁有很多權益,但在台灣,沒有身分證,就很多權利都沒有,尤其配偶死亡或離婚,能不能繼續留在台灣生活,有沒有身分證,差很多。而且,要拿到台灣的身分證,得放棄母國國籍;多久拿得到,還跟你從哪個國家來有關。這其中種種為難甚至刁難,不斷遭人詬病,相關法令條文,也漸漸往更進步的方向修正。對於打算在台灣落地生根的新移民姐妹來說,她們好希望,台灣人別一直把她們當外人。
她是來自越南的新住民杜氏蘭,今天帶著婆婆和小孩,來到高雄鳳山的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上課!難得和來自不同角落的外配姐妹聚會,大家都很歡喜,這堂課的名稱叫「記憶食譜」,用中文書寫,再加上注音,內容講的,都是在遙遠大海的另一頭,記憶中的家鄉菜。
[新移民(越南籍)
杜氏蘭]
這個菜就是爸爸,在越南爸爸專門在養這個雞,所以我來這裡我很想念這個雞的(味道),爸爸都專門養這個,所以我們兄弟姐妹就常常都吃到這個鬥雞湯,媽媽在家都煮這個鬥雞湯給我們吃的。
[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
主任 龍煒璿]
飲食是一個紓解家鄉,思鄉情愁的一個很重要的一個路徑,就是它透過,我覺得在,不管是那個食材的熟悉,材料的熟悉、味道的熟悉,那個味道其實是代表著我的家鄉,代表著我的家人。
[新移民(越南籍)
阮金虹]
我從四歲就跟外婆一起長大的,那我剛嫁來台灣,她教我怎麼做河粉的,我現在很懷念她,來台灣很想她。
一個字、一個字地慢慢念出來的,不只是食譜的味道,還有濃濃的思鄉之情,說的是愛河粉的故事,想念的,是在越南家鄉的外婆。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是一個非政府組織,希望用「記憶食譜」這堂課,有系統地記錄外配姐妹的生活點滴,而這些外配姐妹,來自越南、泰國和印尼等等不同國家,因為嫁到台灣,有了共同的交集,甚至比遠在家鄉的親姐妹還要親。
[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
主任 龍煒璿]
(記憶食譜除了是)紓解思鄉之情的一個方式,那另外一個也是讓台灣社會,能夠從不同的方式來認識我們。就是讓台灣人在看到菜餚的同時,他也能夠看到這個菜餚背後,姐妹的情感,對家鄉的情感,然後還有她們移動的勇氣。
[內政部移民署
署長 謝立功]
我們的新移民朋友,就是所謂的外籍跟大陸配偶,大概有47萬多人,那子女的部分呢,大概已經有超過,以國中跟國小為例,已經有超過20萬人,如果以國小來算的話,新移民子女,在這個學校人數超過一百人或超過一成的,這樣的學校占了77%。
因為婚姻依親,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的新移民愈來愈多==cg in==根據內政部的統計,目前在全台灣47萬多的外配新移民當中,女性占了44萬多人,高達93%的比例==cg out==由於台灣是單一國籍制度的國家,所以對婚姻移民歸化,會要求她先放棄母國國籍,但是依現行「國籍法」規定,一旦失婚,就不適用婚姻移民歸化適用的,「特殊歸化條件」,有些還變成人球,既喪失母國國籍,又沒有我國國籍,她們不但生活辛苦,還得遭受異樣的眼光。
[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
主任 龍煒璿]
如果以越南為例,越南它其實放棄國籍,大概要六個月左右的時間,那在這六個月的時間裡頭,婚姻關係其實不能產生任何的變化,對,那這樣子的話,你才能夠再申請歸化,對,就是國籍歸化,那所以其實有非常多的姐妹,因為她們在這個等待放棄國籍的過程中,婚姻產生了一些爭執,或者是說可能也有離婚要訴訟的部分。
理論上單看法律,台灣只分本國籍、大陸籍、外籍,但是政府在實際執行的操作面,外籍又分為東南亞與非東南亞,這些在法律條文上看不到,卻隱藏了對某些國家的差別待遇。
[政大法律系
副教授 廖元豪]
(結婚)戶政登記要有原國家的單身證明,外交部只認證(部分國家),有些國家它不認證,它必須要妳飛回去,所以這就很明顯了,就我同樣要結婚,有些人可以在地結婚,請我的母國寄證明過來,有的國家必須還要飛回去,所以,那這個就產生一個差別就是,你為什麼對這些國家這樣,那些國家那樣。
越南籍的秋香,一家三姐妹全都嫁到台灣來了,其實台灣有不少跨國婚姻,是透過仲介而來,不過秋香是自由戀愛。在越南結婚生子,小孩兩歲多,老公幫他申請來台,但來台灣三、四個月後,就發現老公外遇生子,還會打她跟小孩,第一次居留證到期,返越南再回台灣就不讓她進家門了。
秋香來台灣還不足三年,申請中華民國國籍的法定期限還沒到,但是因為家暴離婚,雖然最終爭取到女兒的監護權,還是拿不到身分證,只能以申請居留證的方式留在台灣。
[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
社工 林詩涵]
她如果說現在是拿居留證的階段,她要申請身分證的條件,是比一般的外籍配偶還高很多的,她可能每個月要有三萬多塊錢的收入,這個其實對於我們很多一般的台灣人,都很困難的一件事情。
[新移民(越南籍)
陳秋香]
政府規定,要拿身分證,每個月要證明三萬八,(月薪)三萬八,不然存款五百萬元,可是現在狀況是我一個女生在台灣,有一個小孩嘛,還有我很努力工作上班,也拿,一個都兩萬多左右。我不知道要做到什麼時候才存得到那筆錢。
依據現行國籍法施行細則的規定,接下來==cg in==秋香要繼續留在台灣,必須要提出足夠的財力證明,也就是基本工資的兩倍,或者是五百萬元的存款或不動產,而且還要無犯罪紀錄==cg out==很多失婚的新移民,無法達到法律要求標準,單單無犯罪證明這項,就引起很多爭議。
[立法委員
尤美女]
因為目前的這個犯罪紀錄的規定呢,其實是有一點僵化,等於就是類似良民證,可是有可能你在生活中,像有的我們也看到說因為家暴,然後被先生打,可是她可能反擊,所以對方也有一點傷,可是對方去驗傷,也告了她傷害,那這樣子她就有一個前科在那裡,雖然說,這樣的傷害可能只是易科罰金,可是呢,因為目前就是說,你是要沒有犯罪紀錄,所以這個也是一個紀錄,因此在這種情況之下,她就變成沒有辦法取得國籍。
學者認為,台灣的「永久居留制」不完備,即便居留,但沒有太多權利,意義不大,民間發起了一個「移民/住人權修法聯盟」,它們提出了兩個方案,最理想的,當然是不必放棄母國國籍即可取得我國籍,因為國籍未必代表忠誠和認同,身在中華民國,無論是那一國籍人,都要守法和繳稅,但是身分證這張紙,在台灣的重要性卻遠遠超過很多國家。
[政大法律系
副教授 廖元豪]
我們台灣大部分的權利,你要生活在這個地方,都跟你的戶籍、身分證綁在一起,國籍、身分證、戶籍,通通綁在一起,所以你沒有身分證,你好多權利都不存在,我們不像很多國家,它承認說,你是有綠卡、你有永久住民的身分,你是移民的身分,你可以享有大部分的權利,NO!我們大部分的權利,是只給國民的。
[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
理事長 阮于珊]
因為剛開始來,我沒有在乎那個身分證,因為我也不知道那個身分證是有(多重要),可以留在台灣,或是比較對我們在這邊是比較好,我不知道,然後我沒有在乎,因為說,我們越南也有身分證啊。然後後來,(身分證)出來了,到現在我才知道,身分證在台灣對我們有多麼重要。
一邊幫客戶挽臉,一邊聊天,于珊在高雄開了一家美甲護膚店,十八歲那年嫁來台灣,幾年前也是因為家暴離婚。
[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
理事長 阮于珊]
剛來也不懂,也沒有在乎說,他們會怎麼看我,就剛開始來什麼都傻傻的,就什麼都沒有在乎他們怎麼看,像平常婆婆就說,番仔,番仔什麼的,對,她說番仔、番仔,到現在我才懂那句番仔是什麼(意思)。
雖然帶著微笑,話語中仍透露出當年的辛酸,嫁來台灣後,她發現婆婆叫她的先生不必工作,于珊一肩扛起養家的責任,在來台灣的第八年離婚,當年也是沒有身分證,她前夫會抓住她的弱點,用小孩逼她就範,所幸她的工作能力很強,最終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。
[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
理事長 阮于珊]
有時候就,現在有生小孩嘛,然後吵架,他就說,妳滾回去越南,不要在這邊,就不用看到小孩了啦,但是那時候我也不懂,我還不懂說,我回去之後我就不能看小孩,反而(認為)有時候我可以來,也是可以看啊,但是就是我先生那邊就是,如果,他有講,如果說離婚的話,我回去的話,他也不會給我看小孩。
台灣地狹人稠,政府顧慮的是,有人會藉由假結婚進來,所以針對東南亞等22個國家,有所謂的「境外面談」機制,面談內容鉅細靡遺,有時甚至像是刁難。
[立法委員
尤美女]
這些細節說實在,誰會記得那麼地詳細,那用這種方式就說你們兩個雙方的陳述不一致,而就認為是你是假結婚,所以這個部分,我們其實也一直跟移民署講說,這個部分,其實它應該去做實地的訪查,而不是用這前面的地方在那裡把關,那當然就移民署來講,他們就說,的確有些人,其實你看,就是熟面孔,他下一次就換了一個名字過來,的確我們也很難說,沒有這樣的投機取巧的人。
[南洋姐妹會
社工 楊巧玲]
我覺得常常會聽到很多假結婚,這樣子的故事的時候,那個的發言權,常常是在,在台灣的夫家身上。在姐妹會實際服務的經驗裡面,或者是姐妹們口耳相傳的經驗說,哪一個姐妹又回家了,那個回家是,那她當初在台灣很辛苦,然後甚至她在台灣很委曲,所以她今天選擇回家這條路,但這些東西是台灣主流媒體看不到的。
台灣本就是個移民社會,作為一個民主國家,政府要做的是,參考有移民背景國家的相關法令,區分清楚到底是婚姻移民,還是外籍人士短期入境,相關的「國籍法」修正,在今年五月底結束的會期,有排入議程,也逐條討論了,可惜最後沒有下文。
[立法委員
尤美女]
(國籍法)有一些的議題,尤其裡面牽涉到說,我們到底要不要放寬這些入籍的人士幾年之後,他能不能擔任公職?那能不能去競選民意代表?那能不能競選到總統、副總統等等,我想這些的問題其實也就滿複雜,那遇到這麼複雜的問題,當然大家就會爭論不休。
這些複雜的問題,如果沒有解決的話,這國籍法要通過就會有點困難。
[內政部移民署
署長 謝立功]
其實這幾年我們也曉得,很多新移民朋友,有的時候因為家暴,或者是離婚,或是可能她的配偶過世了等等,但是事實上有些實在是,不可歸責於我們新移民朋友本身的問題,那一方面我們法令一直在鬆綁,那再方面,我們也透過很多的機制來協助。
[政大法律系
副教授 廖元豪]
我覺得,我們台灣在講本土的時候,這個本土跟外來的移民不衝突,因為我們的本土就是基於多重的,不管是客家、閩南,來自各地的族群,尤其很多當年從大陸來的,我們的祖先,有很多還是當年的非法移民。我們去想想,我們當年我們的祖先來到台灣(時),原住民也沒有要求要簽證,要財力證明。
法律是死的,婚姻卻是活的,那麼婚姻的真實性,到底國家如何來認定呢?從境外面談開始,到入境台灣後,一直到整個婚姻的延續過程,政府不斷地用各種機制檢查外配姐妹,傷害了她們,也不見得保護了台灣。
[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
理事長 阮于珊]
我們也是跟你們一樣是人,也是都是那個,所以說,希望不要把我們當成外人這樣子看待,因為我們也是,身為一個台灣的一份子。
[政大法律系
副教授 廖元豪]
不管她是那個籍貫,不管她來自那裡,她跟我們一起一樣繳稅,她跟我們一樣要遵守各種的法令,如果,台灣有地震,她們一起承擔,台灣經濟景氣了,她們一起享受,台灣遭受戰爭、飛彈,她們一起要遭受危險,她們是我們一家人,她們就是我們。
採訪/撰稿 鍾雄秀
攝影/剪輯 陳靖維
- Jul 17 Wed 2013 10:53
341集-「她們」,不再陌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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